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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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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庆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梦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丽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上年同期数已按会计准则要求包含被合并企业财务数据;本报告期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系公司收购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集团”),从8月起纳入合并范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7月8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曾丽莉、陈文忠、商建军、史鸣章合计持有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集团”) 43%的股权,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持有华龙集团29%的股权,交易对价合计为17,809.98万元。

  2019年7月30日,华龙集团取得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新营业执照,陈庆堂、曾丽莉、陈文忠、商建军、史鸣章合计所持华龙集团72%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已持有华龙集团 72%的股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华龙集团已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19年8月2日,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2019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9年9月3日、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2019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截止目前,本次回购股份尚未完成,尚在回购期限内。

  3、2019年8月24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股东宁波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12,000,000股;2019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华宝投资于2019 年9月2日、9月4日和9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6,600,000股。

  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截止目前,华宝投资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6,600,000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9-117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转股简称:天马转股                     转股代码:1915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庆堂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各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9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10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行使“天马转债”赎回权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2019年10月28日,“天马转债”未转股余额为26,838,000元,低于3000万元,已触发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因此,公司决定行使“天马转债”(债券代码“113507”)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天马转债”全部赎回,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可转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天马转债”赎回权的提示性公告》和《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马转债”赎回的提示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9-118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转股简称:天马转股                     转股代码:1915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下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9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10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9-119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转股简称:天马转股                     转股代码:1915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16号文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根据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有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证券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9-120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转股简称:天马转股                    转股代码:1915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使“天马转债”赎回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庆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行使“天马转债”赎回权的议案》等议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42号《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30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为6年(即2018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6日)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5亿元。公司可转债于2018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天马转债”,债券代码“113507”。

  三、赎回的基本情况

  根据《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2019年10月28日,“天马转债”未转股余额为26,838,000元,低于3000万元,已触发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因此,公司决定行使“天马转债”(债券代码“113507”)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天马转债”全部赎回,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可转债。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证券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9-121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转股简称:天马转股                    转股代码:1915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马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停止交易事由:截至2019年10月28日,公司“天马转债”尚未转股的转债面值总额为26,838,000元人民币,少于3000 万元人民币,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天马转债”将停止交易。

  ●停止交易起始日期:2019年11月5日

  ●可转债存续期内不停止转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42号《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于2018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30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为6年(即2018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6日)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5亿元。公司可转债于2018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天马转债”,债券代码“113507”。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原因

  (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2019年10月28日,“天马转债”未转股余额为26,838,000元,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天马转债将停止交易。

  三、可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一)停止交易起始日期:2019年11月5日停止交易。

  (二)可转债的余额数据:截至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可转债的余额为26,838,000元人民币。

  (三) “天马转债”存续期内不停止转股。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1-85628333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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