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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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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石俊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9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5人为现场参加,4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吕振亚、沈志勇、秦建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2)。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实施后生效的《公司章程》的修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0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第二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了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19年一至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销售量含有委外加工采购量34,699.71吨。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19年一至三季度主要产品润滑油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增长1.89%;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2.75%;防冻液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2.32%。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19年一至三季度主要原材料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其中基础油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712.58元/吨,降幅为10.25%;乙二醇的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1,584.84元/吨,降幅为25.54%;尿素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14.65元/吨,降幅0.77%。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以上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2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7,280股

  ●首次授权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3183元/股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实施情况

  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12月3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8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8年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18年3月5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2019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9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注销了16.8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9年6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9月4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注销了206.208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束未已经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有关规定,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上述1名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束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20,000股,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分别实施每10股转增2股的权益分派方案。因公司2018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第一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公司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的40%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此,束未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股股票数量为17,280股。

  (三)回购价格

  因公司2017年度实施每10股转增2股和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8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7.9元/股调整为6.51元/股。因公司2018年度实施每10股转增2股和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8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51元/股调整为5.3183元/股。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3183元/股。

  (四)回购资金的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款项合计人名币91,900.22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如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7,280股,公司总股本由302,613,120股变更为302,595,840股。预计股本变动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影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努力实现股东权益。

  五、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束未因离职,已经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流程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

  六、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条件,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意公司董事会对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律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3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280股。

  如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7,280股,公司总股本由302,613,120股变更为302,595,840股。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9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注册资本增加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4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280股,回购价格为5.3183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30,261.312万股变更为30,259.584万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2)及《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以采用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资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自2019年10月30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耿燕青

  (4)联系电话:025-85803310

  (5)联系传真:025-85804898

  (6)邮政编码:210046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8,000万元购买了平安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开放型7天人民币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型

  3、认购金额:8,000万元

  4、产品期限:7天

  5、产品起息日:2019年10月25日

  6、产品到期日:2019年11月1日

  7、预期收益率:3.20%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平安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

  1、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方向,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0,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认购确认书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6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并换发营业

  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2019年7月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0)。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新《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7453848380

  名称: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注册资本:30,261.312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3年3月11日

  营业期限:2003年3月1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润滑油、石油添加剂、制动液、防冻液调和、销售;汽车配件、润滑剂生产、销售;汽车养护用品、汽车尾气净化还原剂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0月24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192444)。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将反馈意见的回复及时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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