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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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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正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如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望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4,311,989.81元,减幅30.15%,主要系公司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2、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10,315,683.60元,增幅52.11%,主要系公司采购原材料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3、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0,000,000.00元,增幅100%,主要系本期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12,474,240.17元,增幅57.81%,主要系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增加导致财务费用的增加。

  2、其他收益本期较上期增加5,457,000.00元,增幅156.90%,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增加15,479,145.12元,增幅100%,主要系上年同期对上海瑞和家投资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损失所致。

  4、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减少1,645,352.93元,减幅94.21%,主要系上年同期子公司发生一笔捐赠支出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53,305,714.53元,减幅145.57%,主要系上年同期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80,607,770.86元,减幅54.38%,主要系本期新增借款较上期有所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620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8日,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考虑具体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拟终止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作。由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与天健所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行了沟通。公司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已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建议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3、 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9-062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各季度经营情况,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要求,特编制2019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相关数据信息如下:

  一、 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

  注1:根据深交所装修装饰行业最新规范性披露要求进行统计,上表中“截至2019年9月30日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含已完工部分)”是指已签约未完工项目的合同总额,包括已完工部分和未完工部分。公司之前所披露的各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中的“截至季度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仅指未完工部分的金额,即已签约合同总额扣除已完工部分之后的金额。请投资者注意区别。

  二、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尚未完工的重大项目情况:香港中诺集团平潭产业基地项目,合同金额约4亿,工期927天,项目基础施工中,尚未确认收入和结算、收款。截止本公告日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结算和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特此公告。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并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9-063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9年10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截止至2019年10月28日下午17:00,9位董事分别通过传真、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情况如下: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9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 2019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上市公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传递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公司修订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19年10月)全文于2019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更换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详细内容请参阅刊登于 2019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因项目投资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公司拟调整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阅刊登于 2019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暨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因项目投资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公司拟调整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期限。该项目调整后,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阅刊登于 2019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暨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19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9-06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3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映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9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 2019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请参阅刊登于 2019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因项目投资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公司拟调整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

  详细内容请参阅刊登于 2019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暨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因项目投资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公司拟调整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期限。该项目调整后,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细内容请参阅刊登于 2019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暨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9-065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至 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11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下午15:00 至2019年11月15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9 年11月1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 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上议案,由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3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 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时间:2019 年11月13日(星期三,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延、戚鲲文

  联系电话:0755-3391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916666 转 8922

  邮 编:51800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陈延、戚鲲文

  联系电话:0755-3391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916666 转 892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0。

  2、投票简称:瑞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 ,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5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620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6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暨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8日,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的议案》、《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实施期限,并拟将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调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暨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6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8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采用网下询价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50,000,000.00元,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减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21,400,000.00元后,余额828,600,000.00元于2016年6月29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另扣减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025,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6,575,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300002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8.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历次变更情况

  2017年8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投资总额,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2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缩减至9,886.83万元。详见《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2)。

  2018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实缴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及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募投项目“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将由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瑞和股份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家居装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家居”),其他保持不变。详见《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实缴注册资本并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5)。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暨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项目原投资计划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30,500万元用于投资“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项目建设期三年。经2017年8月3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项目投资总额缩减至9,886.83万元。

  2、项目实际投资进展情况以及调整后投资结构、实施期限

  截至2019年9月末,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54.46万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为8,807.04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余额8,807.04万元。目前,该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之后的投资结构情况: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因实施环境发生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项目实施期限调整延期至2020年12月底,对投资总额调整至2,406.47万元(含该项目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1,454.46万元),未来若有不足,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补充投入。

  节余募集资金7,855.0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与前次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差异374.67万元为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

  3、调整原因及影响

  鉴于公司运营实际情况及“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未来盈利能力、市场竞争格局和激烈程度、细分市场整体运营规模和发展趋势发生变化等多重因素,该募投项目中的“O2O平台建设”若继续实施将无法达到预期效益和生产规模。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合理规划公司生产经营,降低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经公司经审慎考虑,将“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进行调整,该募投项目中的“O2O平台建设”不再实施,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拟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仍为深圳瑞和家居装饰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2,406.47万元人民币。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0年12月底,其他保持不变。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的前提下,缩减了项目投资规模,减少了资金使用,延长了实施期限,并形成节余资金。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业务规模不断增大,从而增加了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了帮助公司拓展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7,855.03万元永久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按现行央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此举每年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341.69万元。公司将利用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率,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拓展延伸产业链。

  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监管要求。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四、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批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经核实,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经超过一年,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调整“定制精装O2O平台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批情况

  经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暨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但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暨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可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利于公司整体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暨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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