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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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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永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郝春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龙山县城镇污水处理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BOT+TOT方式投资龙山县城镇污水处理PPP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4,823万元,总规模8.5万吨/日(新建项目规模8万吨/日、存量项目规模0.5万吨/日),本期规模为6万吨/日(新建项目规模5.5万吨/日,存量项目规模0.5万吨/日);同意公司与龙山县城镇供水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龙山首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其中公司现金出资人民币12,080万元,持股比例为89.8%(详见公司临2019-066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工商注册已完成。

  2、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参加了由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在“上证路演中心”共同举办的“2019 年北京辖区沪市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公司董事、总经理杨斌先生,董事会秘书邵丽女士,财务总监郝春梅女士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3、2019年7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就公司配股申请文件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416号)(详见公司临2019-073号公告);2019年8月2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详见公司临2019-075号公告)。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可选择一次或分期发行(详见公司临2019-077号、临2019-079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71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详见公司临2019-091号公告)。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临沭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9-084号公告),同意公司投资临沭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项目总规模7万吨/日,其中存量资产规模4万吨/日、新建项目规模3万吨/日,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2,279.44万元;同意公司在临沭县设立临沭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公司出资人民币6,690万元,持有其100%股权(详见公司临2019-084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6、公司于9月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23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详见公司临2019-087号公告)。

  7、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淮南市潘集区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9-089号公告),同意公司投资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56,207万元;同意公司与淮南市潘集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淮南首创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117万元,持有其90%股权,首期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详见公司临2019-089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8、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首创环境”)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首创环境投资”)接到了 招标人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首创环境投资被确定为深州焚烧发电项目的中标单位。首创环境投资将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深州焚烧发电项目的设计、建设、投融资及运营维护等。深州焚烧发电项目的设计规模为每天处理垃圾800吨。深州焚烧发电项 目将采用“建设一运营一移交”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2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9、首创环境投资曾就湖北省潜江市生态循环产业园项目递交投标计划书并中标此项目。首创环境投资将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潜江产业园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潜江产业园项目包括(1)固废填埋项目,采用“建设一运营一拥有”经营模式,总投资约为人民币1.7371亿元;(2)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处理规模为每天60吨,采用“建设一运营一移交”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期为15年(含建设期),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223万元;(3)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处理规模为每年20万吨,采用“建设一运营一移交”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期为20年(含建设期),总投资约为人民币5,495万元;及(4)污泥处置项目,其中包括生活污泥(处理规模为每天30吨)、管网污泥(处理规模为每天28吨)和河渠污泥(处理规模为每年5,000 吨),采用“建设一运营一移交”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期为20年(含建设期),总投资约为人民币5,078万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9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在相关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2、同意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堡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3、同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办理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8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4、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授信期限二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铜陵市城市排水一体化二期PPP项目的议案》

  1、同意铜陵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运营铜陵市城市排水一体化二期PPP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站)、排涝泵站、污水泵站及管网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65,606万元;

  2、同意公司单方对铜陵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2,900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由80%提高至约89.21%,最终持股比例以根据经备案的铜陵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调整后的持股比例为准;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19-09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9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王瑞林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报告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95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铜陵市城市排水一体化二期PPP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总投资约为人民币65,606万元。铜陵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并由公司单方向铜陵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人民币22,900万元,增资后公司的持股比例由80%提高至约89.21%,最终持股比例以根据经备案的铜陵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调整后的持股比例为准。

  ●特别风险提示:工期延误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铜陵市城市排水一体化二期PPP项目的议案》,铜陵市城市排水一体化二期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 “项目”)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项目合作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站)、排涝泵站、污水泵站及管网的建设及运营管理,总投资约为人民币65,606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铜陵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铜陵首创排水”),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铜陵市财政局根据协议约定向铜陵首创排水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排涝泵站服务费、污水泵站及管网服务费等费用。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城市排水一体化项目,由铜陵首创排水以BOT方式运作。项目建设内容为新民污水厂的提标改造(10万吨/日),狮子山污水厂(1.0万吨/日)、白鹤家园片污水处理站(0.1万吨/日)、1座7吨/秒排涝泵站、2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的新建,2座雨污合建泵站、7座排涝泵站的改扩建;运营内容为项目合作期内对上述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系统的运营和维护。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8年,其中建设期1年(含试运行和环保验收),运营期27年。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铜陵首创排水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由公司和铜陵市水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水投”)于2016年6月共同出资设立。铜陵首创排水注册资本为26,804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1,443.2万元,持股80%,铜陵水投出资5,360.8万元,持股20%。公司因本项目单方对铜陵首创排水增资22,900万后,持股比例将由80%提高至约89.21%(最终持股比例以根据经备案的铜陵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调整后的持股比例为准)。

  三、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党组书记、局长:肖尚俊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淮河大道中段612号

  (二)铜陵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瀚

  注册资本:26,804万元

  控股股东: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MA2MX6CF64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北京中路768号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排水管网、泵站及其它排水设施的咨询、设计、建设、设备供应、安装、运营与维护,污水及排水投资、咨询及其它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由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和铜陵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署《铜陵市城市排水一体化二期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协议内容如下:

  1、合作范围:乙方享有本项目内容独家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排涝泵站服务费和污水泵站及管网服务费的权利。项目合作期满,乙方应将本项目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的移交给甲方或市政府指定机构。

  2、合作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站)、排涝泵站、污水泵站及管网的新建和改造;运营内容为对上述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水管网系统进行运营和维护。

  3、合作期限:28年,其中建设期1年(含试运行和环保验收),运营期27年。

  4、回报机制:本项目为政府付费模式,服务费由污水处理服务费、排涝泵站服务费、污水泵站及管网服务费三部分构成。

  5、调价机制: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排涝泵站运维绩效服务费、污水泵站及管网运维绩效服务费自第4个运营年开始调整,每满3年调整一次。调价公式中包含电价、人工、药剂价格、CPI等调价因素。

  6、绩效考核:本项目绩效考核对象为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营维护和排水管网系统的养护管理。

  7、协议生效条件:自甲方和乙方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协议签署:由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和铜陵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署《铜陵市城区新民、磷铵入江排放口上游雨、污水分流工程建设协议》(以下简称《工程建设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工程内容:新民、磷铵入江排放口上游9500米DE300-600污水管、8000米雨水管、332座污水检查井、144座雨水检查井、5座化粪池的新建和1700米雨水沟及河道的清淤修复。

  2、工程投资:本工程概算总投资7,000万元。

  3、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规模较大,预期收益可观,顺利实施本项目,不仅有助于扩大公司在安徽地区的投资规模,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公司在安徽地区的影响力,为公司进一步扩展安徽地区城市排水一体化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工期延误风险:根据协议中关于工期的要求,工期相对紧张,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工程开工建设尚需一定时期,存在工期延误风险。

  解决方案:加快推进项目相关协议签署工作,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加快推进工程建设。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96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环保服务》、《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的要求,现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水务行业经营数据

  ■

  注:本公告水务行业经营数据为公司控股企业数据。

  二、公司环保行业经营数据

  公司环保领域主要涉及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其他相关业务,第三季度国内新增订单总额为47,838.84万元人民币。其中,固体废弃物处理发电业务具体经营数据如下:

  ■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97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职工监事党明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党明播先生因工作调动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一职。根据相关规定,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公司监事会对党明播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并选举赵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赵昕:男,1972年5月出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人事处、展示中心副主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建设分会秘书长;建设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数字城市工程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建设分会秘书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编辑部主任兼行业工作处处长。现任公司安全总监,兼任新大都饭店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98

  债券代码:011901142     债券简称:19首创SCP002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9首创SCP002,代码:011901142)兑付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3.债券简称:19首创SCP002

  4.债券代码:011901142

  5.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15%

  7.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8.到期兑付付息日:2019年11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兑付付息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的债券,其兑付付息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上海清算所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上海清算所在兑付付息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到期兑付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上海清算所。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上海清算所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上海清算所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闵立

  联系方式:010-84552266

  2.主承销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泽侗

  联系方式:010-66108040

  联席主承销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国霞

  电话:010-66223400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电话:021-23198708、021-23198682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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