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凡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洪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洪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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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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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主要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说明
■
2.主要报表项目同比变动说明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冻结及进展事项
公司于2019年1月5日、2019年3月1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冻结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2019-015),于2019年3月23日、2019年4月1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冻结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2019-025),于2019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轮候冻结部分被解除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股份冻结状态尚未完全解除。
2、转让控股子公司事项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2019年9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拟以不低于64,189.58万元向卡尼小贷股东卡尼珠宝转让所持有的卡尼小贷60%的股权。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2019月9月17日发布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
3、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进展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22日、2019年10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及解冻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完成解除冻结暨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4)。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部分银行账户仍处于冻结状态。
4、公司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公司未结诉讼主要系一恒贞债权人追加执行相关诉讼,因公司与一恒贞的股东身份确认诉讼尚在一审中,相关诉讼案件尚未判决或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后期利润的影响。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相关诉讼案件尚未审结。
5、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19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2019年9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年9月26日,公司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海淀区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海淀区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2019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上述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7),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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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9-11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规定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与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相关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9年9月19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9-11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要求,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9月份公司旗下珠宝品牌新增直营门店概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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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投资金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和装修。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此提醒投资者 注意。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9-11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披露了公司自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下属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
2019年8月1日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子公司上海贵天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贵天”)、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捷夫”)、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宝通”)、深圳市盛嘉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嘉”)、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一”)、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贵天”)、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艺珠宝”)、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一”)、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黄金”)、哈尔滨捷夫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捷夫”)确认为损益的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7,488,651.22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13.72%,其中实际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 5,738,757.94元;递延收益确认为损益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1,749,893.28元。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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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上述补助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5,738,757.94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 1,749,893.28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的取得预计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约为人民币 7,488,651.22元。公司将上述所获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5,821,851.22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金额共计1,666,800.00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贴最终的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9-10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4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5人。董事长武雁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9-11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一文化”)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参加通讯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聪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监事审议议案如下:
一、 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