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汤永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永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颜玉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罗静女士,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姜绍阳先生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2019 年 6 月 25 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刑事拘留,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博信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财务总监被刑事拘留的公告》(2019-057)、《博信股份补充说明公告》(2019-058)。

  2、公司原职工代表董事陈苑女士已于2019年6月30日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召开职工大会,会议选举黄家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博信股份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2019-066)。

  3、公司原董事、财务总监姜绍阳先生于2019年7月16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原董事、董事长罗静女士于2019年8月8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选举汤永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郭永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鲁智旸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详见《博信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8)、《博信股份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2019-069)。

  4、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郭永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博信股份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73)。

  5、公司原总经理刘晖女士于2019年9月4日辞去总经理职务,同日原监事会主席赵金先生辞去监事会主席及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聘任汤永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日公司召开职工大会、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李东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李东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具体内容详见《博信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9)、《博信股份关于总经理辞职暨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2019-080)、《博信股份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19-081)、《博信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

  6、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的对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针对下述两个方面出具保留意见,具体如下:

  (1)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合理性的保留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博信股份合并报表中,应收吉盛源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1,891.68万元、应收天顺久恒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75.744万元、应收航思科技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020.00万元,该三个债务人因经营和资金等原因逾期未付款,博信股份将提起诉讼,预计收回存在一定困难,按单项测试法分别计提坏账准备6,238.87万元、387.87万元、1,010.00万元,计提比例分别为52.46%、50%、50%。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就上述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做出调整,以及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2)对营业收入确认的保留

  2018年9月,博信股份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商品销售收入27,586.79万元(含税额合计32,000.68万元),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26,883.95万元(含税额31,185.38万元)。2019年4月,博信股份认为该销售收入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收入确认的条件,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做了相应调整,将原已在2018年9月确认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予以冲减,并将原已收到的货款和支付的采购款分别调整为预收账款32,000.68万元和预付账款31,185.38万元。对此事项,我们执行了审计程序,但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上述事项相关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和相关现金流量列报的恰当性,以及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适当。此外,我们发现博信股份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对博信股份全资子公司博信智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0-12月账载营业收入23,333.00万元中的部分收入,我们尽管执行了检查、函证、走访等审计程序,但仍未能获取令我们完全满意的审计证据,以消除我们对其中部分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确认的疑虑。

  经公司自查及研究,在2018年年报中已对上述事项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及调整,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具体如下:

  (1)应收账款事项

  为体现吉盛源、天顺久恒及航思科技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偿还货款的交易实质,经公司与厦门瀚浩积极协商,厦门瀚浩同意将其借予吉盛源,以及代天顺久恒、航思科技向公司支付的货款共计8,880万元视同无偿(即不向公司收取利息等任何资金使用费)向上市公司提供的借款,无固定还款期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同时公司在账务上还原对上述三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吉盛源、天顺久恒及航思科技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a.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博信智通对吉盛源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11,891.68万元,按照其抵押的房产、土地处置可变现净值法,考虑到扣除处置时产生的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处置费用及折现率等,抵押物预计可收回5,652.81万元,差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6,238.87万元。公司于前次业绩预增公告时已计提215.75万元,因此本次坏账准备调增6,023.12万元;

  b.对天顺久恒的应收账款余额为775.74万元,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50%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87.87万元,本次坏账准备调增387.87万元;

  c.对航思科技的其他应收款人民币2,020.00万元,按照其他应收款的50%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010.00万元,本次坏账准备调增1,010.00万元。

  (2)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调整事项

  公司已对2018年第三季度发生的上述销售业务在本报告期相应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予以冲减,同时调增于2018年10月已收回的货款为预收款项以及调增于2018年9月已支付的货款为预付款项。同时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予以追溯调整,在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冲减相应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并相应冲减应收账款(公司于2018年10月收到货款),调增公司于2018年9月支付的货款为预付账款。

  公司目前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已对三欠款方航思科技、天顺久恒及吉盛源提起诉讼,已分别得到天津市第三人民中级法院、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及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其中天顺久恒案件被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予以驳回,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披露的《博信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19-083)。公司将积极与管辖法院及相关公安机关沟通协商,后续将采取不限于提起上诉等方式,积极向天顺久恒及其股东追讨所欠货款,坚决维护自身权益。

  (2)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与厦门瀚浩就上述8,880万元款项签订借款协议,厦门瀚浩愿将此笔款项无偿借予上市公司使用,无固定还款期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3)公司一直致力于增强相关内部控制流程,完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对业务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加强供应商、销售等业务流程控制,完善相关业务流程单证,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

  (4)公司加强管理培训以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准,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加大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的频度和深度,加强监督和复核工作,切实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7、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向公司无偿(即不向公司收取利息等任何资金使用费)提供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18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8日。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循环申请使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就财务资助事项签订补充协议暨财务资助额度调整的议案》,公司与苏州晟隽签订《〈授信额度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将授信额度调整为7亿元,借款期限仍为2018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8日。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循环申请使用。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苏州晟隽累计向公司提供借款合计3.07亿元;公司累计还款合计4.09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欠苏州晟隽10,868,735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5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6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