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成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彩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9-051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成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前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智能电网配电设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变电设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和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781.79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4项、第5项议案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第4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提请于2019年11月15日下午2:45在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9-052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士勇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在2019年前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9-053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智能电网配电设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变电设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和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781.79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高于10%,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林电气”)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智能电网配电设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变电设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和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781.79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6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0.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3,06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611,780.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7,456,819.3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10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1003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与东吴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江大道支行、中信银行石家庄裕华西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江大道支行账户余额115.18元,为2018年11月10日已公告完工的“智能电网变电设备建设项目”专户中尚未转出的滋生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29日,“智能电网配电设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变电设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和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10月29日,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81.79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1.91%。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从募投项目实际需要出发,加强计划管理,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有效利用资源。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各环节的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降低建设、采购成本和费用,压缩了资金支出。
2、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全部实施完毕,为了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781.79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待转入公司基本户或者一般账户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该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关于科林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9-054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5日14点45分
召开地点: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5日
至2019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9年7月30日和2019年10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e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出具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一)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出具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南区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
联系人:宋建玲、李新
电话:0311-85231911 传真:0311- 85231087 邮箱:ke1911@kldcop.com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9-055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了《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因工作人员疏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相关内容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更正后: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上述错误给投资者带来影响深表歉意。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