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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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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国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新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9月,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已投产项目总发电量合计18.19亿千瓦时,同比降低5.25%;上网电量合计17.23亿千瓦时,同比降低5.33%;实现营业收入108,038.26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3.07%;营业成本65,940.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87.30万元,比去年同期降低32.37%。公司业绩低于上年同期主要由于公司装机容量中,风电占比达到78.37%,而江苏今年的平均风速与去年同期相比相差较大,导致风电收益同比下降幅度较大。虽然2018年12月黄海农场三期100MW风电项目投产,公司风电装机容量同比增加,但今年1-9月份,公司风电总发电量、上网电量同比均有下滑;另外,公司对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形成的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因补贴结算延迟,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同比增加(去年9月部分子公司收到较大金额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该部分应收账款累计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见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19-058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2018年修订)》的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风力发电主要经营数据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已投产风力发电项目累计装机容量748.5MW,项目全部位于江苏省内,2019年第三季度及2019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如下(下表中个别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

  ■

  注1:本公告仅包含已投产项目经营数据信息,部分在建项目在未全部投产前,可能因并网调试等原因产生少量发电量及上网电量,该部分电量上表中未列示。

  注2:江苏国信东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共有三期项目,各期项目执行的上网电价(含税)分别为:一期项目0.4877元/千瓦时;二期项目0.61元/千瓦时;二期扩建项目0.61元/千瓦时。

  二、生物质发电主要经营数据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已投产生物质发电项目累计装机容量115MW,项目全部位于江苏省内,2019年第三季度及2019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如下(下表中个别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

  ■

  三、光伏发电主要经营数据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已投产光伏发电项目累计装机容量91.645MW,其中,除GXInvestmentInc.投资的Bakersfield111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位于美国加州外,其余项目均位于江苏省内,2019年第三季度及2019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如下(下表中个别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

  ■

  注3:江苏国信泗阳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共有六期项目,各项目执行的上网电价(含税)分别为:一期项目3.00元/千瓦时;二期项目2.40元/千瓦时;三期项目1.25元/千瓦时;五期项目1.20元/千瓦时;四期及六期项目上网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自发自用部分与用户单独签订售电合同,电价按同时段电网公司电价的一定比例计算,余电上网部分的电价执行江苏省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含税)0.391元/千瓦时,其中,六期另按照全电量补贴政策享受电价补贴0.42元/千瓦时。

  注4:江苏国信射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共有三期项目,各项目执行的上网电价(含税)分别为:一期项目1.00元/千瓦时;二期项目1.00元/千瓦时;三期项目0.98元/千瓦时。

  注5:江苏新能东台投资有限公司共有四个子项目,其中东台智慧低碳美丽乡村东台市城东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示范项目上网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按照全电量补贴政策享受电价补贴0.42元/千瓦时,自发自用部分与用户单独签订售电合同,电价按同时段电网公司电价的一定比例计算,余电上网部分的电价执行江苏省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含税)0.391元/千瓦时。其他三个子项目执行的上网电价(含税)均为0.98元/千瓦时。

  注6:GXInvestmentInc.的Bakersfield111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执行PPA综合电价(即合同协商电价)。根据售电合同,电价因项目投产年份、售电月份、售电时点的不同而各异。

  注7:上网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项目,其上网电量不含用户电量。

  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已投产项目总发电量18.19亿千瓦时,同比降低5.25%;总上网电量17.23亿千瓦时,同比降低5.33%。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19-059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建设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如东海上风电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海力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海力公司”、“项目公司”)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如东海上风电项目总投资约639,675万元(可研报告测算数据,实际总投资金额可能存在差异),新能海力公司目前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及新能海力公司其他股东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的用款需求逐步增加资本金,最终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20%,其余资金由新能海力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解决。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项目的具体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资本金金额、办理项目公司增资、资本金拨付、融资、招标、工程建设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19-060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19-061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如东H2#

  海上风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

  ●投资金额:总投资约639,675万元(可研报告测算数据,实际总投资金额可能存在差异)。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9年10月29日,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如东海上风电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海力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海力公司”、“项目公司”)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如东海上风电项目总投资约639,675万元(可研报告测算数据,实际总投资金额可能存在差异),新能海力公司目前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及新能海力公司其他股东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的用款需求逐步增加资本金,最终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20%,其余资金由新能海力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解决。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项目的具体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资本金金额、办理项目公司增资、资本金拨付、融资、招标、工程建设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场位于如东海域的东北部,铁板沙南侧,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50km,项目规划装机容量350MW,计划布置单机容量4.0MW(或以上级别)的风力发电机组。

  根据项目最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项目总投资约639,675万元,其中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20%,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解决。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年上网电量104,395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966小时,按照项目平均上网电价0.85元/kWh(含税)进行测算,本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0.51%(所得税前)。

  本项目已经取得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12月28日出具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新能海力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场工程核准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18]1324号)。

  (二)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海力公司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江苏新能海力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科技城45幢208号

  法定代表人:李保洋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21日

  经营范围:海上风电场项目开发;风电场工程建设;风电场运营;电力销售;风电场检修及相关机电设备检修;风电场工程咨询和监理;配套设备、设施工程的建筑安装;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海恒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持有其34%股权;中船海装(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江苏东电新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其5%股权。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提升海上风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经论证,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综合经济效益,项目投产后预计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2018年底前已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如在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核准时的上网电价;2022年及以后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影响项目并网的不确定因素较多,若本项目未能在2021年底前全部并网,将执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若该指导价低于0.85元/kWh(含税),将导致项目的盈利能力不及预期。

  3、本项目为公司首个海上风电项目,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可能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导致收益不及预期,例如:行业政策调整;电价补贴结算滞后;可研预测偏差;电网接入、新能源电力消纳等条件变化;海上极端气候环境影响设备稳定性和运营成本等。

  公司将加强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及项目运营等方面的管控,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19-062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4日15 点1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15楼吉祥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4日

  至2019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二)登记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2203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联系方式见后)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账户;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账户;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2203室

  电话:025-84736307

  邮箱:jsnezqb@163.com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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