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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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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边雨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艳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比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超过30%的主要项目如下:

  ■

  ■

  2、年初到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利润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主要项目如下:

  ■

  3、年初到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主要项目如下: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公司结合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19年6月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震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19-048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0月29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震主持。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谦玛网络”)股东刘迎彬、程振华的通知,刘迎彬拟将其个人直接持有的谦玛网络全部股权转让给由其本人和其配偶出资设立的公司,程振华拟将其个人直接持有的谦玛网络全部股权转让给由其本人出资设立的公司。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股权享有在同等条件和价格下的优先购买权。

  根据公司2018年9月与刘迎彬、程振华等谦玛网络原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将在谦玛网络完成2018-2020年业绩承诺的条件下,收购谦玛网络40%少数股权。谦玛网络本次股权转让,系在刘迎彬、程振华不改变持股比例前提下,由个人直接持股变为个人通过全资公司间接持股,谦玛网络的股权结构没有发生实质变化。基于此,公司拟同意放弃本次谦玛网络股权优先购买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指定代表,配合办理谦玛网络股权变动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公司章程修订案、工商变更文件等。

  放弃谦玛网络股权优先受让权,不会导致谦玛网络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19-049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优

  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

  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谦玛网络”)系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隆雅图”)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720万元,持股占比60%;刘迎彬出资376.26万元,持股占比31.355%;程振华出资103.74万元,持股占比8.645%;

  为统筹管理个人资产,刘迎彬拟将其持有的谦玛网络16.355%股权转让给上海尧强(以下简称“上海尧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刘迎彬持股100%的有限责任公司;将剩余持有的15.000%股权转让给上海迦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迦恒”),该公司为刘迎彬持股60%、刘迎彬配偶王霞持股40%的有限责任公司。

  程振华拟将其持有的谦玛网络8.645%股权转让给上海鸿石鎏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石鎏”),该公司为程振华持股100%的有限责任公司。

  刘迎彬、王霞及程振华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

  1、未经元隆雅图书面许可,不会向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转让其持有的上海尧强、上海伽恒和上海鸿石鎏股权,亦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委托管理其持有的上述股权;

  2、未经元隆雅图书面许可,上海尧强、上海伽恒和上海鸿石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转让其各自持有的谦玛网络股权,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委托管理其持有的谦玛网络股权;

  3、承诺人以及上海尧强、上海伽恒、上海鸿石鎏将继续履行于2018年9月签署的《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和《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涉及承诺人的全部义务。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股权享有在同等条件和价格下的优先购买权。

  鉴于谦玛网络的上述股权转让并未实质改变谦玛网络的股权结构,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谦玛网络4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购买权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情况

  (一)交易双方

  1、出让方

  ①姓名:刘迎彬

  身份证号:372922198503******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岚皋路555号品尊国际大厦A座

  ②姓名:程振华

  身份证号:360281197912******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靖边路199弄22号104室

  2、受让方

  ①名称:上海尧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1号楼2345室(临港长兴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刘迎彬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9日

  经营范围: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网络工程。

  ②名称:上海迦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柳园路556号5幢一层

  法定代表人:刘迎彬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2月21日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计算机网络工程,销售:服装、鞋帽、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饲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毒化学品)、数码产品。

  ③名称:上海鸿石鎏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柳园路556号5幢一层

  法定代表人:程振华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3年13日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计算机网络工程,销售:服装、鞋帽、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饲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毒化学品)、数码产品。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6月1日

  注册资本:1,2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 515 号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孙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软件开发,企业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创意服务。

  股东结构(本次变更前):元隆雅图出资720万元,持有60%的股权;刘迎彬出资376.26万元,持有31.355%的股权;程振华出资103.74万元,持有8.645%的股权。

  2、最近一年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

  3、股权转让定价、交易条件及受让情况

  刘迎彬同意由上海尧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接本人在谦玛网络16.355%的股权,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为212.615万元,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同意上海迦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承接本人在谦玛网络15.000%的股权,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为195万元,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

  程振华同意由上海鸿石鎏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承接本人在谦玛网络8.645%的股权,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为112.385万元,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

  三、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保持对谦玛网络的实际控制权,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谦玛网络仍由刘迎彬、程振华等人组成的管理团队运营管理,刘迎彬、程振华持有谦玛网络的权益没有实质变化。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影响公司在谦玛网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放弃控股子公司谦玛网络40%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将不会改变公司持有谦玛网络的股权比例,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对公司在谦玛网络的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放弃此次对谦玛网络股份的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放弃本次控股子公司谦玛网络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承诺函(刘迎彬、程振华)

  5、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18-050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0月29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娅主持。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公司2019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19-051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 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2、 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

  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3、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中“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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