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19-079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由于公司未在该决议公告中披露议案三、议案四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现补充公告如下: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46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4061%;反对8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46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4061%;反对8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股东徐文静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程涌、贺波与徐文静系亲属关系,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为程涌、贺波的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徐文静持有公司股份2,155,000股,程涌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贺波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0股。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8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98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股东程涌、贺波、徐文静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者,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为程涌、贺波的一致行动人,黄勇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者,并担任珠海联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述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程涌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贺波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徐文静持有公司股份2,155,000股,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0股,珠海联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564,000股。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19-080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补充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2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27日-2019年10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15:00至2019年10月28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22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涌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107,70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852%,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107,61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222%;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9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5,55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21%,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5,45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9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9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0%。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7,70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5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7,70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46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4061%;反对8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46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4061%;反对8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股东徐文静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程涌、贺波与徐文静系亲属关系,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为程涌、贺波的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徐文静持有公司股份2,155,000股,程涌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贺波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0股。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8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98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股东程涌、贺波、徐文静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者,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为程涌、贺波的一致行动人,黄勇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者,并担任珠海联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述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程涌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贺波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徐文静持有公司股份2,155,000股,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0股,珠海联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564,000股。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7,70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颖、黄小苏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