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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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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汪东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控股股东向4个员工持股平台转让公司股份的事项

  2019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4),为了实现员工持股平台激励的落实,以及优化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纳科技”)向其员工持股平台(指以下所述的珠海奔图永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奔图永业”)、珠海纳思达恒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纳思达恒丰”)、珠海赛纳永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赛纳永丰”)及珠海赛纳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赛纳永信”))签订《关于出售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约定由赛纳科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向奔图永业、纳思达恒丰、赛纳永丰、赛纳永信定向出售不超过12,500,000股非限售流通股股份,即赛纳科技拟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的非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000股(根据企业估值状况、股票价格等由各方协商确定)。股份转让计划实施后,奔图永业、纳思达恒丰、赛纳永丰、赛纳永信通过赛纳科技减资的方式退出赛纳科技。转让期间为自2019年1月26日起18个月内择机转让。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赛纳科技已完成了对上述四个员工持股平台的全部转让,合计转让了43,578,948股股份。

  2、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事项

  2019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邹雪城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9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就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

  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9日,公司在内网上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19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019年10月16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法定代表人:   汪东颖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9-101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九名董事参与了表决,关联董事就关联事项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93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21.132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841%。

  公司董事汪栋杰先生、严伟先生为该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汪东颖先生与汪栋杰先生为兄弟关系,均属于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王帆、宋春艳、杨妙玲、戴旭、王晓飞、郭全、徐远东7人已离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有关规定,同意对上述7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6.332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有额度的1.0195%和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595%,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6.48元/股,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043,579.52元。

  公司董事汪栋杰先生、严伟先生为该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汪东颖先生与汪栋杰先生为兄弟关系,均属于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4名激励对象在公司首次授予期权激励前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7.54万份,根据《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69名调整为765名,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848.77万份调整为5,841.23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4,860.84万份调整至4,853.30万份,预留数量不变,仍为987.93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一致。

  公司董事汪栋杰先生、严伟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汪东颖先生与汪栋杰先生为兄弟关系,均属于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已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确定以2019年10月31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7.73元/股的行权价格向765名激励对象授予4,853.30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董事汪栋杰先生、严伟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汪东颖先生与汪栋杰先生为兄弟关系,均属于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了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有合理性、合法性。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汪东颖先生、汪栋杰先生、严伟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11月1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9-10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三名监事参与了表决,关联监事就关联事项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相符,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已达成,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为493名激励对象办理621.1328万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解锁手续。

  公司监事宋丰君先生为该计划的激励对象梁军的配偶,属于关联监事,应回避表决,由2名非关联监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王帆、宋春艳、杨妙玲、戴旭、王晓飞、郭全、徐远东7人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6.3324万股,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16.48元/股,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043,579.52元。

  公司监事宋丰君先生为该计划的激励对象梁军的配偶,属于关联监事,应回避表决,由2名非关联监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的数量进行调整是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的,调整后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授予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且均为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未超出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范畴,因此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宋丰君先生为该计划的激励对象梁军的配偶,属于关联监事,应回避表决,由2名非关联监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后)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后)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9年10月31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调整后)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19年10月31日为授予日,以27.73元/股的行权价格向765名激励对象(调整后)授予4,853.30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监事宋丰君先生为该计划的激励对象梁军的配偶,属于关联监事,应回避表决,由2名非关联监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为了公司提供的财务信息能更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应收账款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曾阳云、监事李东飞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导致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会对本议案不形成决议。因此,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11月1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9-10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93人;

  2、本次解锁股票数量:621.132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841%;

  3、公司将及时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并在完成解锁手续后及上市流通前,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股票第三次解锁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出具了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6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16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向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2016年11月18日,公司完成2016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事宜,授予日为2016年11月10日,实际授予对象为516人,授予价格为16.48元/股,授予数量为1601.24万股,上市日期为2016年11月21日。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401.087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2016年9月27日召开的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截至2017年9月27日,由于公司在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期限内没有满足可授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潜在激励对象,因此公司本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401.087万股权益失效。

  2017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512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手续,解锁的比例为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30%,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78.0824万股;同意对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7.63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提交公司2017年11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1月21日,解除限售股票的数量为478.0824万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12人。

  2018年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已完成对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7.632万股的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回购价格为16.48元/股,回购注销股份共计7.632万股,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的0.0072%,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106,366.4258万股调整为106,358.7938万股。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500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手续,解锁的比例为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30%,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70.5989万股;同意对1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7.461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提交公司2019年1月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1月23日,解除限售股票的数量为470.5989万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00人。

  2019年4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已完成对1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7.4615万股的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回购价格为16.48元/股,回购注销股份共计17.4615万股,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的0.0164%,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106,358.7938万股调整为106,341.3323万股。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493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手续,解锁的比例为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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