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建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伟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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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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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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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已于2019年10月10日上市流通。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6.58%,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约378.55万元,系本年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持有的敦泰电子的股权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3. 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主要系子公司华佳彩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较期初减少所致。
4. 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9.73%,主要系本期将公司与中华映管债权债务进行互抵。
5. 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69.96%,主要系本期预付诉讼费用和纾困资金保证金增加所致。
6.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6.03%,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系本年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持有的华创基金的股权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约9971.25万元,系本年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持有的华创基金的股权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9.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05%,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华映光电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相应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16.9%,主要系子公司华佳彩收到客户预付款增加所致。
11.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60.41%,主要系子公司本期计提员工资遣费所致。
12. 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1.01%,主要系公司本期应付利息及应付其他日常经营款项减少所致。
13.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系公司本期偿还了短期融资券。
14. 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增加约6.2亿元,系公司借入的纾困资金本金及利息。
15. 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10.81%,主要系本年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持有的敦泰电子的股权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将此部分股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到“未分配利润”。
16. 未分配利润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3.44%,主要系本期公司亏损所致。
17. 营业总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8.30%,主要系公司受中华映管申请重整事件影响,本期销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18. 营业总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6.87%,主要系公司销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成本较上期减少。
19. 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9.54%,主要系公司销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成本较上期减少。
20. 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4.66%,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员工资遣费较上年同期增加。
21. 研发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3.29%,主要系子公司华佳彩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2. 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5814.05%,系子公司华佳彩收到政府补助较上期增加。
23.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3.82%,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
24.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097.87%,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出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5. 营业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46.37%,主要系公司模组业务受中华映管申请重整事件影响,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
26. 利润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47.5%,主要系公司模组业务受中华映管申请重整事件影响,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
27. 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81.55%,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华佳彩、科立视亏损不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28. 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24.11%,主要系公司模组业务受中华映管申请重整事件影响,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
29. 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82.54%,主要系子公司华冠光电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24.23%,主要系公司模组业务受中华映管申请重整事件影响,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
3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约461.66万元,系本期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持有的华创基金的股权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此部分股权投资的损益体现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上年同期采用旧准则,此部分股权采用成本法核算)。
3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0%,系本期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敦泰电子的股权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评价股价波动影响数,此部分损益体现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上年同期采用旧准则,此部分股价波动体现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3.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7.96%,系外币汇率波动所致。
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24.8%,主要系公司模组业务受中华映管申请重整事件影响,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
3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82.54%,主要系子公司华冠光电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6.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24.23%,主要系公司模组业务受中华映管申请重整事件影响,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
3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4.55%,主要系受中华映管申请重整事件影响,本期未收到中华映管货款。
38.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1.38%,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增值税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0.13%,主要系受中华映管申请重整事件影响,本期未收到中华映管货款。
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5.26%,主要系本期支付的材料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41. 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0.43%,主要系本期缴纳的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
42. 营业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4.14%,主要系本期支付的材料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4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95.39%,主要系本期收到固定资产处置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4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66.38%,主要系本期收到固定资产处置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4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2.06%,主要系子公司华佳彩本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46. 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主要系上期公司有收购福州华映视讯公司股权(本期无)。
47. 支付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主要上期公司支付投标保证金(本期无)。
4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2.21%,主要系子公司华佳彩本期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92.23%,主要系子公司华佳彩本期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5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0.52%,主要系公司本期取得的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5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869.18%,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回借款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5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数减上年同期数减少32.46%,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分红款(本期无)。
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32.82%,主要系公司本期取得的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5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44.97%,主要系外币汇率波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第六十三次、第六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海丝股权投资向华佳彩增资的议案》、《关于确认海丝股权投资向华佳彩增资价格的议案》及《关于签订〈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同意海丝股权投资以每1元注册资本价值约0.83元向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60,000万元(详见公司2019-057号、2019-064号、2019-088号公告)。2019年5月29日,公司向海丝股权投资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2019年7月8日,华佳彩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9年7月15日,公司向海丝股权投资出质华佳彩股权数额85,860万元(占公司所持华佳彩股权比例9.54%;出质的华佳彩股权对应的增资评估基准日价值为人民币7.2亿元),并办理完成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手续。截至2019年7月16日,华佳彩累计收到海丝股权投资增资款人民币60,000万元。公司已与海丝股权投资制定增资后华佳彩的经营目标,若华佳彩未能实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经营目标(即具备股权转让的条件),公司拟依约定按期收购海丝股权投资所持有的华佳彩股权。
2、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披露了华映科技就与华映百慕大合同纠纷事项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详见公司2019-018号公告);2019年3月29日,华映科技披露了追加大同股份及中华映管为上述诉讼案被告,并将诉讼请求进行变更(详见公司2019-034号公告);2019年5月10日,华映科技披露了根据2018年度审计结果,华映科技向省高院申请将诉请金额追加至3,029,027,800元;同时披露收到省高院寄送的中华映管与大同股份分别提出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详见公司2019-054号公告);2019年7月19日,华映科技披露了省高院驳回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详见公司2019-114号公告)。2019年8月28日,华映科技披露了中华映管及大同股份不服省高院(2019)闽民初1号之二民事裁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提起上诉(详见公司2019-130号公告)。2019年10月12日,华映科技披露收到最高院寄送的上诉案件应诉通知书((2019)最高法民辖终467号),最高院已受理中华映管及大同股份之上诉,并通知华映科技应诉(详见公司2019-140号公告)。公司将联合法律顾问尽快推动上述诉讼案,加速资金回流。
3、公司于2019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可能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华映百慕大将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借款,因债务到期未履行支付义务,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一期的债权已提交省高院申请执行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52号公告)。2019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将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收到《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闽09执152号之一】,省高院裁定将该案指定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华映百慕大持有的华映科技129,600,000股股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获悉华映百慕大所持公司股份已被拍卖、变卖,华映百慕大所持公司股份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后续被强制执行后,公司股权结构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制权亦可能发生变化。
4、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宣告破产的提示性公告》,中华映管董事会于2019年9月18日依台湾地区公司法第211条规定决议申请法院宣告破产。截至本公告日,台湾地区法院尚未裁定同意中华映管宣告破产。
5、根据公司与莆田市人民政府及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福建莆田高新技术面板项目投资合作合同》,莆田市人民政府同意按华佳彩项目第一期投资金额120亿元人民币的22%,在项目投产后六年内平均提供给华佳彩补贴,每年4.4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针对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人民币4.4亿元政府补助款,华佳彩已累计收到人民币3亿元。公司正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推动剩余补贴款尽快到位。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目前控制权归属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以下承诺的履行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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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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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俊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9-145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硕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2019-147号公告),并出具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准确地反映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2019-148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2019-149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本期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2019-150号公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9-146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11人(其中董事吴俊钦女士、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俊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2019-147号公告。
二、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148号公告。
三、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149号公告。
四、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150号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择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