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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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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秦军满、总经理张士利、财务总监闫俊华及会计主管李兵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色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中国有色矿业有限公司74.52%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初步测算,预计本次交易涉及的金额将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需要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同时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股票于2019年9月30日开市起停牌,详见2019年9月28日发布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2019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75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10月21日开市起复牌。鉴于本次重组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估值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估值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组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尚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7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对截止2019年三季度末的应收款项、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判断是否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经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部分存货共计提减值准备19,002.14万元,其中对部分应收款项计提减值20,116.55万元,对部分存货冲回减值净额1,114.41万元。相关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明细情况

  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原因

  1、应收款项

  公司在2019年三季度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后,除正常账龄增加导致的坏账准备计提额增加以外,另有部分应收款项的回款存在较大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个别认定法对其进行坏账准备计提,扣除已取得抵押物后,相关应收款项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目前公司仍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包括增加抵质押物范围等措施减少回收风险。

  2、存货

  2019年三季度末,公司根据单个存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并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根据测试结果,2019年三季度累计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1,906.41万元,因价格回升转回存货跌价准备3,020.82万元,共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净额1,114.41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9年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9,002.14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4,251.61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8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76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293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为2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83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审计合同完成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按时保质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审计机构,担任公司2019年度报告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2019年度审计报酬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年度审计业务量综合决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76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近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十五冶对外工程公司”,该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刚果(金)RTR尾矿回收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二)》,由十五冶对外工程公司负责刚果(金)RTR项目业主自行购买设备的土建安装工程,主要包括带式过滤扩建、酸罐存储区域修缮、新增变压器区域土建安装等工作,补充协议的金额为人民币18,378,730.00元。

  2、交易方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中色股份刚果(金)RTR项目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76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秦军满、贾振宏、张士利、张向南4人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周科平、张继德、李相志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58号1栋22-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启汶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实收资本:伍仟万圆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与国外工程承包有关的设备、材料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经营的货物及技术,须持有效许可证经营)。

  2、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具体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

  结合该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我们认为该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刚果(金)RTR尾矿回收项目。

  2、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任何一方未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3、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①工程名称:刚果(金)RTR尾矿回收项目。

  ②工程地点:刚果(金)Lualaba省Kolwezi市刚果(金)RTR尾矿回收项目施工现场。

  ③工程内容:刚果(金)RTR项目新增一批土建安装工作,该工作系业主自行采购的相关设备的土建安装工作,主要包括带式过滤扩建、酸罐存储区域修缮、新增变压器区域土建安装等工作,该工作不包含在中色股份与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的原建设施工合同中。

  ④合同金额:人民币18,378,730.00元。

  ⑤支付方式: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按付款指令进度支付进度款,进度款为协议中现场指令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与主合同一致。

  ⑥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甲乙双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冶金建筑施工企业,资金实力雄厚,是公司的优质供应商。

  鉴于公司与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承包业务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小,本项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五、2019年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9年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70,492.08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76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刚果(金)RTR尾矿回收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二)》。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与金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称:金晟经纪,该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资金使用协议书》,公司向金晟保险经纪公司申请借入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相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即3.915%/年),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交易方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金晟经纪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向金晟经纪借款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76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关联方董事秦军满、贾振宏、张士利、张向南4人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周科平、张继德、李相志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刘非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为投保人批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2、 金晟保险经纪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具体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向金晟保险经纪公司申请借入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金晟保险经纪公司向公司收取利息,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相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此利率与公司当前通过银行获得流动资金贷款的利率基本相同。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平等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任何一方未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面利益。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金晟保险经纪公司借给公司人民币5,000.00万元。

  2、资金使用期限:1年,在此期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还款。

  3、资金使用费:金晟保险经纪公司向公司收取利息,利率采用浮动利率,按人民银行相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计算,计息期间为每月的21日至次月的20日,利息按季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季末月的21日,如利息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则公司应提前至利息支付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金晟保险经纪公司支付利息。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向金晟保险经纪公司借入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利率按人民银行相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计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周科平、张继德、李相志出具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金晟保险经纪公司申请借入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相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我们认为,公司向金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借款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八、2019年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9年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70,492.08万元。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76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合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第三季度工程总承包业务经营合同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签订单情况

  2019年第三季度,公司无新签工程承包项目合同。

  二、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执行未完工项目21个,合同金额折合人民币260.09亿元,尚未完成的合同金额折合人民币58.47亿元。

  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签约未生效项目7个,合同金额折合人民币339.59亿元。

  四、本报告期内没有需要披露的重大项目。

  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未经审计,公司重要经营合同的具体情况可参阅公司定期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7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76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9日—2019年11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2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6层6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中色泵业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4、《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5、《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金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一和议案二于2019年9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公告;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和议案六于2019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1项提案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6项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秦军满先生、张士利先生均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9年11月19日(上午9:00—下午17:00)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一层办理登记手续。

  2、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会议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邮    编:100029

  联系人员:邰燕冰

  联系电话:010-84427228

  传    真:010-84427222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中色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76次会议决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8”,投票简称为“中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19-064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7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76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分工调整,贾振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根据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选举杨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核。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候选人杨奇先生简历:

  杨奇,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山西临猗人,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山西铝厂晋铝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山西铝厂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电解分公司铝合金项目副指挥长兼项目部经理,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鸟努格土山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甘肃阳山金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项目建设总指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甘肃阳山金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项目建设总指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甘肃阳山金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项目建设总指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奇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秦军满、贾振宏、张士利、张向南4人回避表决)。

  为确保刚果(金)RTR项目的顺利执行,同意公司与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十五冶对外工程公司”)签订《刚果(金)RTR尾矿回收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二)》,由十五冶对外工程公司负责刚果(金)RTR项目业主自行购买设备的土建安装工程,主要包括带式过滤扩建、酸罐存储区域修缮、新增变压器区域土建安装等工作,补充协议的金额为人民币18,378,730.00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项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关联董事秦军满、贾振宏、张士利、张向南4人回避表决)。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金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该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相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即3.915%/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2019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293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为2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83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会议召开的具体事项详见《中色股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公司向金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76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5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到会监事审议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后,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因工作分工调整,毛宏先生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股东推荐,决定选举梁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候选人梁磊先生简历:

  梁磊,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安徽合肥人,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企业信息管理师、注册法律职业资格。曾任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投资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办公厅副主任、基建管理部主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风控部巡视员兼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战略研究室)主任。

  梁磊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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