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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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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行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说明

  1、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期末余额64,299,847.29元,较年初减少44.05%,主要系支付的材料款增加以及湖南索菱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索菱实业有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所致。

  2、应收票据:应收票据期末余额10,062,176.17元,较年初减少72.97%,主要系以汇票方式收取的销售货款减少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 11,355,313.67元,较期初增加109.06%,主要系湖南索菱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索菱实业有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4、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51,724.12元,较年初减少79.18%,主要系在建工程完工验收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5、开发支出:开发支出期末余额3,195,369.32元,,较年初减少59.27%,主要系部分开发项目本期费用化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1,967,660.94元,较年初减少71.9%,主要系公司总部提前搬迁,其待摊销的装修费在本期一次性结转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117,064,744.87元,较年初增长44.78%,主要系待弥补亏损增加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65,699.00元,较年初减少98.55 %,主要系预支付工程款的工程完成验收所致。

  9、预收账款:预收账款期末余额11,848,745.06元,较年初减少62.14%,主要系公司收到的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10、应交税费:应交税费期末余额11,036,353.20元,较年初减少64.41%,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下降导致应交税费减少所致。

  11、其他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5,034,684.28元,较年初减少59.49%,主要系以公允价值计价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说明

  1、营业收入:本期数590,523,370.1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同比减少47.34%,主要系本期销售订单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数489,389,966.31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同比减少37.86%,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减少导致营业成本减少所致。

  3、财务费用:本期数109,381,338.62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同比增长200.45%,主要系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293,590.53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同比减少98.04 %,主要系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5、投资收益:本期数-1,726,197.09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同比增加76.25%,主要系被投资公司本期亏损减少所致。

  6、资产处置损益:本期数-589,711.74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同比减少447.05%,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亏损所致。

  7、其他收益:本期数4,277,054.92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同比减少63.05%,主要系本期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期数1,046,949.51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同比增长59.37%,主要系公司总部提前搬迁支付的租赁违约金所致。

  9、所得税费用:本期数-40,413,602.54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同比减少652.47%,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而产生的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10、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数7,394,284.78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同比增长120.08%,主要系以公允价值计价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38,751,672.32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同比增加89.61%,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减少、采购支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16,222,043.44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同比增加95.36%,主要系本期支付的设备采购款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2,704,681.27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同比减少103.40%,主要系本期无筹资资金流入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9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深圳证监局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开说明并进行相关整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针对决定书中所提出的问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由公司董事长作为整改负责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公司进行仔细的自查和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及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落实责任人,全面落实整改要求。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和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整改报告》。

  2、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2019年6月13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19】第 185 号)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肖行亦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法院轮候冻结,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2019年7月3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

  4、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九江妙士酷、广东索菱、惠州索菱、惠州妙士酷、武汉英卡、上海三旗、上海航盛、辽宁索菱、湖南索菱、长春索菱、广西索菱、上海索菱、浙江索菱的股权被司法冻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新增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5、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与上海摩山保理案保理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人民币 206876712.33 元及利息等,本院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依法立案执行。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9日、2019年3月14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及实际控制人肖行亦先生因该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

  6、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与霍尔果斯摩山保理案保理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人民币 302231495.68 元及利息、公证费人民币 1500000元等,本院于2019年5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重大诉讼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

  7、公司于4月30日发布《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编号:2019-035),2019年4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096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

  8、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由于前期差错更正导致2017、2018年连续两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公司股票自2019年05月0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9、公司于2019年9月2日知悉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9年9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及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

  10、公司与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华”)于 2018 年 9 月 5 日签订《借款协议》:合同约定由建华向公司提供借款,公司向建华按约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建华于 2018 年 9 月 3 日、2018 年 9 月 21 日、2018 年 9 月 28 日分三次向公司共计汇款 190000000 元。公司于2018年11月17日公告,收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建华与公司企业贷款纠纷一案传票、起诉状等涉诉材料。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2019年6月4日公司公告收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8)苏11民初516号】:双方达成和解,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21日、2019年9月28日前分三次向建华归还借款1.9亿,并支付相应的利息。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尚未归还上述借款,也暂未收到强制执行文件或新的该案诉讼材料。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预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超过 2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12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随后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因近期公司涉诉事项及较多应收账款回款受阻,资金相对紧张,客观上无法实现此次股份回购,经2019年4月16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截至本事项终止之日,公司尚未回购股份。公司本次终止回购股份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权限范围,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26日、2018年9月1日、2019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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