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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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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舒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暹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9-059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   债券简称:16外高01,16外高02,16外高03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19年10月29日下午在上海浦东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幢1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俞勇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聘任黄丹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公司“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19-061)。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8.7846%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发展公司”)8.7846%股权。其中新发展公司自然人股东持有新发展公司7.8215%股权,新发展公司职工持股会持有新发展公司0.9631%股权,上述股权比例合计8.7846%。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发展公司总资产约73.7亿元,总负债约56.58亿元,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约1.6亿。以2018年12月31日新发展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为作价依据,预计本次收购出资额约1.432亿元,每年为公司增加净利润约为1400万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新发展公司100%股权。本次收购有利于维护新发展公司后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主营收益,有利于解决新发展公司后续增资问题,突破发展瓶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森兰商业商务区D3-2项目投资总额调整的议案》

  2013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启动森兰·外高桥商业商

  务区D3-2办公楼项目开发建设的议案》。D3-2地块位于森兰商业商务区的东侧,地块北侧为洲海路,南临森兰湖,东侧为兰谷路及生态绿地,西侧为商业金融用地。

  因土地成本、建设成本等变化因素,同意森兰商业商务区D3-2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18.09亿元。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法定代表人除外)2019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俞勇先生、张浩先生、李伟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3票

  本项议案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森兰.外高桥”项目开发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森兰.外高桥”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行使下列权利:

  1、在董事会通过的年度计划额度内,授权总经理决定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单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投标、动拆迁、项目合作、土地房产转让等事宜。

  2、上述授权事项仅限于公司“森兰.外高桥”项目开发相关事宜。

  3、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内。

  4、在本次授权通过以后,公司经营层应当将授权行使情况,即根据此项授权所批准的交易事项,向董事会进行汇报。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报备文件: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俞勇,男,1970年5月出生,汉族,籍贯上海,大学,工学学士,1993年7月参加工作, 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新发展进出口贸易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保税商品交易市场第二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森兰置地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侨福外高桥置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黄丹,男,1976年7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苏海门,研究生,经济学硕士,2002年3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现任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9-060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            债券简称:16外高01,16外高02,16外高03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 2019年10月15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9年10月29日下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999号B栋12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琴华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4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监事会认为,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4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监事会认为, 公司作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资产管理实际情况,变更的审议程序、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9-061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        债券简称:16外高01,16外高02,16外高03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固定资产-办公设备”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固定资产”-“办公及其他设备(电子设备)”的折旧年限由5年调整至3年,残值率由5%调整为0;拟将“固定资产”-“办公及其他设备(非电子设备)”折旧年限仍保持5年,残值率由5%调整为0。

  上述折旧政策调整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公司的“固定资产”-“办公及其他设备”中主要为购置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子设备。由于电子设备使用频率很高,更新升级换代较快,原有的5年折旧期限已不符合实际使用情况,且国家税务部门对于电子设备折旧期限的规定最短为3年。而随着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出台,企业处置电子废弃物和其他生产生活废弃物须承担相应处置费用。因此,电子设备和办公家具等已基本无实际残值回收。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以2018年度公司系统新增购置的“固定资产-办公及其他设备”685.79万元(假定均为电子设备,测算其最大影响值),预计对今后年度利润的影响如下表:

  ■

  经上述历史年度数据测算,变更“固定资产”-“办公及其他设备(电子设备和非电子设备)”的折旧计提方式,对于公司损益影响微小(占公司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0.09%),且比较贴合企业资产使用和管理实际。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固定资产”-“办公及其他设备”的折旧计提方式),对于公司系统利润影响微小,且比较贴合公司资产使用和管理实际。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资产管理实际情况,变更的审议程序、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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