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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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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卫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旭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建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9-05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东方嘉盛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光焰物流有限公司、武汉嘉泓永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昆山市嘉泓永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为1.8亿人民币,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1、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东方嘉盛物流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光焰物流有限公司向汇丰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嘉泓永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市嘉泓永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成立时间:2001年7月9日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提供展览服务(不含限制项目);网上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仪器、实验室设备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生物技术制品的生物技术制品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肥料、农药的销售;体育设备、体育用品及零配件的销售。^普通货运;仓储物流;家畜冷冻制品的销售;乳制品的批发和零售;酒类、药品的销售。

  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3810.1429万元,截止2019年06月30日,东方嘉盛的总资产为670,930.80万元,净资产为128,233.97万元,总负债为542,696.8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88%。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东方嘉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松牌路139号鼎祥·风华美锦3幢14-4

  法定代表人:田卉

  成立时间:2015年8月26日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Ⅲ类医疗器械(按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普通货运(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计算机软件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电力设备、环保设备、节能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以上五项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机电设备及配件、消防设备及配件、智能化设备及配件、通信设备及配件、钢材、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塑料制品、普通机械及设备、数码产品、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仓储服务(不含国家禁止的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货运代理;展览展示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9年06月30日,重庆科技的总资产为430,098.20万元,净资产为2,388.30万元,总负债为427,709.9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9.44%。

  2、公司名称: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东方嘉盛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亚路1号A幢5层B座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成立时间:2004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区内仓储(除危险品)、物流业务;从事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商业性简单加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区内商品展示;物流与贸易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992.3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9年06月30日,上海嘉盛的总资产为1,319.53万元,净资产为1,244.76万元,总负债为74.7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7%。

  3、公司名称:重庆光焰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综保大道26号附15号

  法定代表人:田卉

  成立时间:2011年8月25日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国际航空、陆路、水路货物代理(不含国际船舶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后经营),货物包装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报关服务、代理报检服务。(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9年06月30日,重庆光焰的总资产为540.05万元,净资产为539.88万元,总负债为0.1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03%。

  4、公司名称:武汉嘉泓永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A办公楼4层402-31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成立时间:2019年08月10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信息咨询;计算机及配件、计算机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网络设备的维修及检测服务;初级农产品、食品的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

  5、公司名称:重庆东方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空港功能区C12-1仓库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成立时间:2011年04月01日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国际航空、陆路、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不含国际船舶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货物包装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

  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9年06月30日,重庆东方嘉盛的总资产为1,818.58万元,净资产为1,827.73万元,总负债为9.1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50%。

  6、公司名称:昆山市嘉泓永业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昆山开发区第三大道1号房313室

  法定代表人:彭建中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19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货物搬运装卸服务;打包包装服务;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信产品(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电子产品、安防用品的销售;展览展示服务;物流信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新成立全资子公司。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上述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更好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更好拓展生产经营业务,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担保合同最高额)为2,213.6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73%,主要为公司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2,213.6万元。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9-05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自2013年以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提供审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

  因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求,公司决定终止与瑞华事务所的合作。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瑞华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瑞华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经过充分调查了解后,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4、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6、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7、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下期出资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资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取得其理解。

  2、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求。我们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9-05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9日,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合并利润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9-05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陈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一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按有关审批、登记机关要求进行文字性修订,并办理《公司章程》及有关其他事项的登记备案等手续。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9-054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1月7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为公司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以上议案已经于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2019年11月7日(星期四)至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春伏

  电话:0755-29330361

  传真:0755-88321303

  电子邮箱:caochunfu@easttop.com.cn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6、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 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东大会表决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投票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公司之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2019年11月日

  附件 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连同参会登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或之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9”,投票简称为“嘉盛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9-055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李旭阳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讨论和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9-05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年次会议于 2019年10月29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一鸣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其中田卉为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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