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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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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常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尹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截止2019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和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2截止2019年9月30日,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和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3截止2019年9月30日,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和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2019年1月7日,公司收到北企食品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公司于2019年1月8日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北企食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1,012,646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4%。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披露《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19年1月29日至3月26日,北企食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1,012,638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北企食品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减持完成后,北企食品持有公司股份283,142,84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91%。

  3.2.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置切片干酪生产线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购置一条切片干酪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该项目实施地点为公司北京工业园,设备及配套设施总投资约3700万元。项目预计2020年4月底完工,投资回收期为6年(详见公司2019-004号公告)。

  3.2.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国St Hubert投资成立中国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便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国St Hubert开展中国市场业务,董事会同意法国St Hubert投资400万欧元在中国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进出口贸易、产品销售及日常运营(详见公司2019-004、005号公告)。

  3.2.4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迁安三元12.08%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7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澳大利亚三元经贸有限公司持有的迁安三元食品有限公司(简称“迁安三元”)12.08%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迁安三元60%的股权,北京南牧兴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持有迁安三元40%的股权(详见公司2019-004号公告)。

  3.2.5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497,557,4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7元(含税),派发的现金股利共计约5,540.96万元。上述现金红利已于2019年7月30日分派完毕(详见公司2019-010、012、026、033号公告)。

  3.2.6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艾莱发喜新西兰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艾莱发喜食品有限公司(简称“艾莱发喜”)之控股子公司艾莱发喜新西兰食品有限公司(ALLIED FAXI NEW ZEALAND FOOD CO.,LIMITED)(简称“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新西兰)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900万新西兰元,贷款期限一年。董事会同意艾莱发喜为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同意艾莱发喜就本次贷款提供14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账户质押担保(详见公司2019-010、017号公告)。

  3.2.7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详见公司2019-010、018号公告)。

  3.2.8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详见公司2019-010、019号公告)。

  3.2.9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建库房的议案》,因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北京大兴工业园南区新建库房,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25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详见公司2019-010、020号公告)。

  3.2.10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三元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元种业”)、北京星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星实投资”)共同收购Clarindale Investments Pte. Ltd.持有的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首农畜牧”)40%股权。前述40%股权转让价款共计86,346.81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亿元,收购首农畜牧4.63%股权;三元种业出资66,346.81万元,收购首农畜牧30.74%股权;星实投资出资1亿元,收购首农畜牧4.63%股权(详见公司2019-030、031号公告)。目前,该项目已交割完成。

  3.2.1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Crowley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暨向Crowley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收购加拿大Crowley Properties Limited (简称"Crowley公司")100%股权项目资金支付的有关需求,公司及Proto Capital Investment & Trade Group LTD.(中文名称:普度资本投资与贸易集团公司(加拿大),简称"普度资本(加拿大)")同意由合资公司(三元普度国际资本与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三元普度",公司及普度资本(加拿大)分别持有其51%及49%的股权)向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申请总额为1500万加元的商业贷款用于支付收购Crowley公司的对价。为置换上述贷款,董事会同意加拿大Crowley公司向Canadian Imperial Bank of Commerce(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简称"CIBC银行")申请总额为1150万加元的商业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并同意Crowley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Avalon Dairy Limited(简称"Avalon公司")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为1150万加元的保证担保、对Crowley公司名下位于7985 North Fraser Way, Burnaby,BC的不动产设置总值为1150万加元的附属抵押、Crowley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和不动产提供担保及Avalon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和不动产提供担保,整体担保金额为1150万加元,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不超过5年(详见公司2019-041、042号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董事9人,参加会议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上海三元与首农食品集团签署<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八>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元乳业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三元”)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农食品集团”)签署《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八》,对原《转委托协议》中将山东三元乳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委托给上海三元经营管理的期限再延长1年,至2020年9月8日止。详见公司2019-046号《关于公司、上海三元与首农食品集团签署<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八>的关联交易公告》。

  首农食品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薛刚、常毅、商力坚、陈历俊为关联董事,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柳州三元抵押贷款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三元天爱乳业有限公司(简称“柳州三元”)于2017年11月以其名下位于柳州市羊角山路15号的土地(土地使用证号:柳国用(2006)第106886号,面积:18434.8平方米)、柳州市鹧鸪江新联村的土地(土地使用证号:柳国用(2008)第113659号,面积:63463.54平方米)及地上房产——动力车间(房产证号:柳房权证字第D0147381号,面积:383.04平方米)、综合生产车间(房产证号:柳房权证字第D0147382号,面积:4347.07平方米)及锅炉房(房产证号:柳房权证字第D0147749号,面积:167.64平方米)作为抵押,向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期限为2年的贷款2500万元。

  由于该贷款即将到期,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柳州三元继续使用其名下的上述土地和房产提供抵押,向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人民币2500万元抵押贷款,期限2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润上浮15%,即5.0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详见公司2019-047号《关于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薛刚、常毅、商力坚、陈历俊为关联董事,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详见公司2019-048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四、五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049号《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监事3人,参加会议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本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海三元与首农食品集团签署《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八》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10月28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元乳业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三元”)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农食品集团”)签署《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八》,经三方协商,同意对原《转委托协议》中将山东三元乳业有限公司(简称"山东三元")100%的股权转委托给上海三元经营管理的期限再延长1年,至2020年9月8日。

  首农食品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海三元与首农食品集团签署<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八>的议案》,关联董事薛刚、常毅、商力坚和陈历俊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首农食品集团注册资本602053.528319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4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国丰,经营范围:对所属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食品加工业的生产、加工、经营和销售;粮食收购、存储、加工、销售;仓储物流;餐饮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上经营项目限外埠经营);销售食品、食用农产品、五金交电、日用杂品、百货、体育用品;动物屠宰加工、生猪屠宰;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烟草;住宿;保险代理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旅游服务(以上经营项目限集团子公司经营);项目投资;旅游信息咨询;饭店管理;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危险性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零售机械设备、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维修;天然气供应;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首农食品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首农食品集团持有的山东三元100%的股权及其相关的一切权利及权益。

  山东三元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潍坊市坊子区崇文街66号,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饮料(蛋白饮料类、其他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租赁(自有/剩余乳品机械和设备、房屋);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为黄小刚。首农食品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鉴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农食品集团”,原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山东三元100%的股权委托给公司经营管理(详见公司2009-028、2010-002号公告),且山东三元作为公司的生产基地之一;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2010年9月9日,公司、上海三元与首农食品集团签署了《转委托协议》,约定公司将山东三元100%的股权(简称"托管股权")转委托给上海三元经营管理,协议有效期自2010年9月9日起至2012年9月8日止。

  协议约定:公司有权对上海三元经营管理托管股权的活动进行指示和监督;上海三元享有公司依据《委托经营协议》所享有的权利、权力并承担相应责任,但公司享有的对托管股权的优先购买权除外。如山东三元在委托期间内盈利,则首农食品集团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上海三元支付委托报酬,金额为山东三元当年度净利润的15%,而无论山东三元是否实际做出分配利润的决议;如在委托期间内的任一会计年度,山东三元发生亏损,则首农食品集团不再支付当年度的委托报酬(详见公司2010-039号公告)。

  2012年10月12日、2013年9月27日、2014年12月29日、2015年9月28日、2016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26日、2018年10月25日,公司、上海三元与首农食品集团分别签署《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三》、《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四》、《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五》、《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六》、《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七》(详见公司2012-021、2012-022、2013-022、2013-023、2014-059、2014-062、2015-050、2015-051、2016-064、2016-066、2017-046、2017-049、2018-047和2018-049号公告),经三方协商,同意对原《转委托协议》中将山东三元100%的股权转委托给上海三元经营管理的期限延长至2019年9月8日。该《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三》、《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四》、《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五》、《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六》、《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七》延续原《转委托协议》的全部条款。

  2019年10月28日,公司、上海三元与首农食品集团签署《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八》,经三方协商,同意对原《转委托协议》中将山东三元100%的股权转委托给上海三元经营管理的期限再延长1年,至2020年9月8日。本《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八》延续原《转委托协议》的全部条款。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后一致认为:公司将山东三元100%的股权转委托给上海三元经营管理,可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已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了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关联交易协议的决策程序和签署行为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 《转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八》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未发生过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实现效益最大化,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农食品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简称“本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等。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履行,协议有效期三年,自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首农食品集团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农食品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薛刚、常毅、商力坚、陈历俊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6号一号楼5层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1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存亮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代理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首农食品集团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176,051,348.46元,净资产583,367,914.35元。2018 年,财务公司营业收入118,447,952.17元,净利润34,112,596.74元。

  三、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等。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服务内容

  (1)根据乙方现时合法所持《金融许可证》。乙方同意向甲方及甲方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①存款服务;

  ②结算服务;

  ③综合授信服务;

  ④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甲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存款服务

  ①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甲方及甲方控股子公司提出支付需求时,乙方在甲方账户资金足额时应及时予以兑付。

  ②甲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募集资金存储的相关规定,在商业银行开立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3)结算服务

  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依法为甲方提供结算业务服务,包括甲方与首农食品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间的资金结算、甲方与首农食品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外的其他方的交易款项的收付服务,以及甲方营业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结算业务。乙方免费为甲方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付款服务、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4)综合授信服务

  ①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方申请,乙方可根据自身运营要求,有权依法自行决定是否提供授信服务;

  ③乙方应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

  ④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5)其他业务

  乙方将按照甲方需求,在营业范围内,愿意按照甲方申请,为满足甲方业务需要,依法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存款业务、结算业务、贷款业务等其他金融许可证允许范围内的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3、服务收费

  (1)关于存贷款

  ①乙方吸收甲方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也应不低于甲方向其他金融机构取得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通常、公允利率。

  ②乙方向甲方发放贷款的利率,不高于甲方从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通常、公允利率。

  (2)关于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相关费用,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标准收取。

  (3)关于免收费服务,包括:

  ①乙方现时向甲方提供的结算服务;

  ②乙方认为不需要收费的其他服务。

  (4)除上述服务收费第(1)、(2)条所列乙方现时为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外,乙方亦在拓展开发其他其被许可经营的金融服务,当条件具备时,乙方将向甲方提供新的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新服务”)。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乙方向甲方提供新服务的收费遵循以下原则:

  ①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监会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

  ②应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种类型金融服务所收取的通常、公允手续费。

  ③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按照本协议服务收费第(2)、(3)、(4)条规定的原则确定。

  4、交易限额

  乙方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与甲方的金融服务交易作出以下限制,甲方应协助乙方监控实施下列限制: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吸收甲方及甲方控股子公司的存款,甲方及其所属公司在乙方的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甲方上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货币资金50%。甲方应将其控股子公司的清单(如有)提供给乙方备案,并且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在本协议有限期内,乙方向甲方及甲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日贷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5、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三年,自生效之日起计算。

  (1)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

  (2)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展公司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获取安全、高效的财务管理服务,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之前,已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了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9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9]10号)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29 证券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4日下午2:00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8号,公司工业园南区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4日

  至2019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9-044号公告),于2019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第2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企业(食品)有限公司(BEIJING ENTERPRISES (DAIRY) LIMITED)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11月7日9:00-11:30,13:00-16:00。

  2、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于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信函以到达本公司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8号                 邮编:100163

  电话:010-56306020                               传真:010-56306098

  联系人:张希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相关规定,现将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19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

  2、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

  3、按照地区分类情况

  ■

  二、2019年前三季度经销商情况

  ■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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