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安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项兴初、财务负责人陶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立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较年初增长221.21%,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收到的票据结余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37.36%,主要系本期销售货款未回款金额增加所致;

  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61.21%,主要系本期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31.44%,主要系本期新增工程投入所致;

  开发支出较年初增长31.73%,主要系本期新增研发投入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71.65%,主要系本期长期资产购置款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55.45%,主要系本期应交税费缴纳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长77.73%,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较年初下降40.57%,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32.49%,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54.93%,主要系本期收到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65.20%,主要系本期联营、合营企业利润同比增长所致;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957.90%,主要系本期罚没支出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12亿元,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4.66亿元,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9-064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七届三次董事会和七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编号:临2018-072)。

  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专用账户的情况

  2019年10月28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6亿元人民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本次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截至2019年10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亿元人民币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9-065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议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临2019-067)。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9-066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发表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9-067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公司拟以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079,09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67,439,999.52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70,092,466.50元(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7,347,533.02元。截至2016年8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1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会验字[2016]4379号)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或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七届三次董事会和七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0月2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亿元人民币陆续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10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帐户余额30,672.45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和七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淮汽车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江淮汽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不会影响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时还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意见: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