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增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玉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报告期内,经营性资金和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增加。

  2、交易性金融资产: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将理财产品由其他流动资产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

  3、应收账款:报告期末,境外金属子公司收到的附追索权的信用证,已办理贴现尚未到期的金额增加,到期后冲销应收账款。

  4、预付款项:公司结合自身的资金优势,通过预付货款来锁定一定期限和一定数量的油品和金属产品的供应量及供货价格,保障上游的供货,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

  5、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支付期货保证金增加。

  6、存货:报告期末,部分子公司有色金属和油品采购备货,使得库存增加。

  7、持有待售资产:报告期内签订船舶出售合同,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完成资产交割。

  8、其他流动资产: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将理财产品由其他流动资产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

  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报告期内,对无锡华云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投资已完成工商变更,同时对杭州嘉富泽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投资已完成认缴出资额。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从其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

  10、固定资产:报告期末,子公司机房楼加固及机电设备一期工程结转固定资产,使得固定资产金额增加。

  11、在建工程:报告期末,子公司机房楼加固及机电设备一期工程结转固定资产,使得在建工程金额相应减少。

  12、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内,子公司对无锡华云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投资已完成工商变更。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从其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

  13、交易性金融负债:报告期末,套期工具公允价值下降,报表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负债。

  14、应付票据:部分业务采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方式结算,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到期的应付票据增加。

  15、应付账款:报告期末,尚未支付的货款减少。

  16、预收款项:报告期末,子公司尚未结算、尚未履行交货义务的预收账款增加。

  17、应付职工薪酬:期初公司计提薪酬及绩效,报告期内已发放。

  18、应交税费:报告期末,应交所得税和增值税减少。

  19、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子公司向银行办理存货质押业务,并同时签订回购合同,收到存货质押款项增加。

  20、长期应付款:报告期末,采购无形资产应支付的货款增加。

  21、递延收益: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子公司符合该政策条件,纳入递延收益中的增值税可抵减金额增加。

  22、库存股: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第二期股票回购。

  23、其他综合收益: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报告期内,与去年同期相比募集资金项目支出增加,现金管理金额减少、部分大额存单转为结构性存款等原因使得利息收入减少;短期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使得利息支出增加。

  2、其他收益:报告期内,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减少。

  3、投资收益:报告期内,远期外汇合同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套期会计》准则,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记入本科目。

  5、信用减值损失: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减少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内,资产处置较少。

  7、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收到合同违约金较去年同期减少。

  8、营业外支出:去年同期发生捐赠100万。

  9、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计提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去年同期数据中包括预计子公司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冲回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综上原因使得本期所得税费用减少。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税费返还: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减少。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部分大额存单转为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

  3、支付的各项税费:报告期内,支付的所得税印花税等各项税费减少。

  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现金支付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保证金、信用证贴现费用等较同期减少。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油品及金属采购备货支付的预付款增加。

  6、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到期金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报告期内,公司处置一艘较小吨位的老旧船舶收到预收款项,金额小于去年同期处置一艘较大吨位的老旧船舶及一套闲置办公用房合计收到的款项。

  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子公司机房楼及设备安装工程一期完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

  9、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子公司支付远期外汇保证金增加。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子公司增加对杭州嘉富泽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的投资,理财产品到期金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11、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金属子公司接受客户信用证结算,在报告期内已贴现但信用证尚未到期,计入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

  12、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子公司以存货质押形式进行融资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

  1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子公司部分已贴现附追索权的信用证到期,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

  1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子公司赎回质押的存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子公司当期附追索权的贴现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第二期)。公司第二期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44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4,088,9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8%,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0,005,575.44元(不含交易费用)。目前,第二期回购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9-061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9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经营活动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整,期限不超过1年。同意以本公司的结构性存款存单为本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物为结构性存款存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整,期限不超过1年。本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活动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所签署的合同履行相应的还款及担保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经营活动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授信的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或外汇折合人民币)叁亿元,授信期限壹年,授信的费用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授信品种为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用途为向上游非关联方支付货款。上述授信的延期、展期等由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上述授信的担保由担保人与银行协商确定。出席会议的董事证实本次会议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决议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9-062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19年10月2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