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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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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7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于2019年10月29日在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2019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杨劲松先生前期因身体原因,刘军先生、刘翔先生、曾柏林先生近期因工作变动辞去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军先生、刘翔先生、曾柏林先生的辞职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刘军先生、刘翔先生、曾柏林先生的辞职报告需公司股东大会补选的新任非独立董事任职后才能生效。新的非独立董事任职前,刘军先生、刘翔先生、曾柏林先生仍需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选举完成前,刘军先生仍履行董事长职责)。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选举张维先生、林凌先生、范永武先生、徐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满为止。

  议案具体表决情况:

  (1)选举张维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2)选举林凌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3)选举范永武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4)选举徐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9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部分董事辞职暨选举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袁天荣女士近期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袁天荣女士的辞职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袁天荣女士的辞职报告需公司股东大会补选的新任独立董事任职后才能生效。新的独立董事任职前,袁天荣女士仍需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选举郭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满为止。郭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9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部分董事辞职暨选举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2019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74)。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8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勾祖珍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2019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钟强先生近期因工作变动辞去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钟强先生的辞职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需公司股东大会补选的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任职后才能生效。新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任职前,钟强先生仍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股东提名,选举王启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满为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19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部分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0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辞职暨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6,601,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3%,比现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军、刘翔父子35.48%的持股多出0.05%,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由张维先生控制。公司董事会共7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本次拟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1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与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董事选举完成后,若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获得公司董事会控制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刘军、刘翔父子变更为张维先生。

  2019年4月2日,因身体原因,杨劲松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刘军先生、刘翔先生、曾柏林先生及袁天荣女士的辞职报告,刘军先生、刘翔先生、曾柏林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袁天荣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刘军先生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刘翔先生辞职后仍为公司总经理,曾柏林先生辞职后仍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袁天荣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同时辞职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以上人员的辞职报告需公司股东大会补选的新任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后才能生效。新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前,以上人员仍需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责(选举完成前,刘军先生仍履行董事长职责)。

  刘军先生、刘翔先生、曾柏林先生及袁天荣女士上述职务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0年11月26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635,645股,持股比例为14.88%;刘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813,074股,持股比例为20.60%;曾柏林先生、袁天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刘军先生、刘翔先生离职后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刘军先生、刘翔先生、曾柏林先生及袁天荣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军先生、刘翔先生、曾柏林先生、袁天荣女士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提出诸多宝贵建议,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以上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选举张维先生、林凌先生、范永武先生、徐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选举郭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上述人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满为止。其中,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选举独立董事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刘军先生、刘翔先生、曾柏林先生、袁天荣女士提供的《辞职报告》;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维先生,男,1968年10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加坡上市公司鹰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现任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塞纳德(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乐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股权及并购基金专业委员会委员、北大光华管理学院EMBA金融协会副会长、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投资指导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张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合并第一大股东,以下简称“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现任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凌先生、范永武先生、徐伟先生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王启文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张维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张维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林凌先生,男,1970年7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至今,任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合伙人,兼任马鞍山全亿健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米未传媒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林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维先生、范永武先生、徐伟先生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王启文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林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林凌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范永武先生,男,1972年1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政策制定硕士,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基金从业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历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并购监管二处处长、中信证券董事总经理、中信并购基金总经理(法人代表)、银河基金总经理等职务。曾任上海基金同业公会副会长、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专业委员会委员、创新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现任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范永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维先生、林凌先生、徐伟先生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王启文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范永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范永武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徐伟先生,男,1971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至1997年2月就职于宜兴协联热电有限公司,1998年至2001年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并取得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1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大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2005年1月至2014年9月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2014年10月至2019年9月就职于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该公司合伙人兼总裁。现任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信保基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万邑通(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乐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马鞍山全亿健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全亿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再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徐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维先生、林凌先生、范永武先生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王启文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徐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徐伟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郭澳先生,男,1972年7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龙讯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江苏天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郭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郭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郭澳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3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

  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钟强先生的辞职报告,钟强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钟强先生的辞职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需公司股东大会补选的监事任职后才能生效,新的监事任职前,钟强先生仍需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钟强先生上述职务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0年11月2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钟强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钟强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公司及监事会向钟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选举王启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满为止。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备查文件

  1、钟强先生提供的《辞职报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启文先生,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东风汽车公司财务会计部管理科副科长、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计划部经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大鹏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董事,兼任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启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合并第一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维先生、林凌先生、范永武先生、徐伟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王启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启文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4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5日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1.01 选举张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林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范永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徐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上述议案1的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应选独立董事1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地点: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电子邮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应在2019年11月13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人:倪璐熠

  电话:0563-4186119

  传真:0563-4186119

  电子邮箱:niluyi7788@126.com

  邮政编码:242300

  通讯地址: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

  5、参加会议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5475”,投票简称为“聚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具体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2019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上述会议召开起至会议结束止。

  注:1、委托人请在相应选项中打“√”或填列票数;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复印件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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