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同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五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五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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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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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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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重大项目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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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14,980,890.06元,减幅65.84%。主要原因是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减少、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所致。
(2)存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38,031,971.00元,增幅62.93%。主要原因是开展煤炭掺配业务,煤炭库存增加。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3,223,634.07元,减幅41.77%。主要原因是本期留抵进项税减少。
(4)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699,849,250.00元,增幅42.23%。主要原因是本期以票据结算的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8,391,251.04元,减幅39.29%。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减少、增值税税率调整所致。
(6)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97,000,000.00元,减幅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7)预计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2,829,200.00元,减幅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涉诉案件二审判决确定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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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本期较同期减少1,272,603,540.52元,减幅21.88%。主要是受市场环境影响,煤炭销量减少、售价下降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同期减少87,679,506.71元,减幅35.35%。主要原因是本期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同期增加20,954,911.95元,增幅466.1%。主要原因是本期参股公司新疆豫新大黄山煤业公司股权处置款项及应收股利款项收回,相应减值准备冲回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期较同期增加50,191,765.96元,增幅85.74%。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杨村煤矿去产能补助政策补助资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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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同期减少728,143,453.97元,减幅66.39%,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同期减少74,356,245.96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洗选煤厂建设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同期减少128,206,761.73元,减幅46.90%。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青海省政府实行“一个矿区一个开发主体”的资源整合政策, 2013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峻义海”) 将其所有的聚乎更矿区露天煤矿首 采区采矿权(以下简称“聚乎更采矿权”)以零价格转让给了青海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木里煤业集团”) 。通过公司及有关方面不断沟通协调, 2014 年 9 月 11 日,木里 煤业集团与天峻义海签订了《采矿权转让协议》,同意将聚乎更采矿权零价格转让给天峻义海。协议约定转让事宜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合法有效的批准后生效。截止目前,该转让事项尚未取得青海省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目前天峻义海除采矿证外的其它煤炭生产经营证照齐全、年检正常,矿山在公司的正常管控 下持续经营并享有全部收益,生产经营并未因无采矿证受到影响。公司将在继续保持天峻义海正 常生产经营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尽快完善天峻义海采矿权手续,消除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为盈利。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大力开展煤炭掺配业务,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提高煤炭产品附加值;二是产销量预计呈持续稳定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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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9-031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0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0名。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杨村煤矿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的议案
公司所属矿井杨村煤矿于2018年去产能关闭退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杨村煤矿关闭退出的公告》(临2018-026号)。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杨村煤矿退出产能170万吨/年可按30%折算为产能置换指标51万吨/年,公司拟对外转让该项指标。但因可置换的产能指标数额较小,产能置换没有优势,难以达成交易。为在2019年底产能置换指标作废前完成置换工作,同意将该指标授权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其持有的其它产能置换指标统一对外挂牌转让,交易价格以公开竞价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9-032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8名,实际出席的监事6名,其中监事董志强先生、职工监事李治红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