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9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9-063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4,2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9年5月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向商业银行申请额度为265,000万元(贰拾陆亿伍仟万元整)人民币的项目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贷款金额按资金需求放款。根据银行信贷工作的需要,近日,洪城环保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兴银赣企金-流字第20190008号),洪城水业就该事项为洪城环保提供担保,与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赣企金-高保字第20190008号),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19年10月28日起至2020年10月27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名帅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78,003.1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股东情况: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洪城环保为洪城水业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334,527.66万元,净资产127,015.38万元,资产负债率62.03%,净利润10,124.82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了保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邓波女士、余新培先生、万志瑾女士和吴伟军先生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我们认为:该担保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有利于进一步确保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为该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5,420万元(含本次担保),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7,950万元,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7,470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49.70%。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