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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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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喻信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喻家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52

  债券代码:113503 债券简称:泰晶转债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8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喻信东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名,实到7名,监事会成员、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向武汉市杰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提供劳务的实际交易金额为869.78万元。因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等原因,增加向武汉市杰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600万元。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后,公司预计2019年度向武汉市杰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00万元,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6,700万元。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喻信东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53

  债券代码:113503 债券简称:泰晶转债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8日以文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福泉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54

  债券代码:113503 债券简称:泰晶转债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无显著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9月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现需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9年10月28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喻信东先生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会议审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活动,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向武汉市杰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提供劳务的实际交易金额为869.78万元。因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等原因,增加向武汉市杰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600万元。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后,公司预计2019年度向武汉市杰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00万元,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6,700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台湾希华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台湾希华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华晶体”)为高频微型晶体谐振器行业世界性厂商,1988年在中国台湾地区成立,主要从事石英频率控制元件之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住所为台中市潭子区中山路三段111巷1-1号。2001年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代码:2484)。希华晶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随州泰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随州泰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份。

  2、武汉市杰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武汉市杰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精精密”)成立于2014年12月8日,法定代表人雷四木,注册资本1,62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武汉市汉南经济开发区模具工业园一期第A06幢非标准层1号房,经营范围是五金制品和元器件的生产与销售;模、制具生产与销售。杰精精密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杰精精密7.4074%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担任杰精精密董事。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上述关联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有足够的支付能力。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希华晶体、杰精精密的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公司向希华晶体、杰精精密采购的商品,采购单价参考市场同类产品的单价,交易公允。通过对比同类产品、同类客户的平均销售单价和对希华晶体的销售单价,公司对希华晶体的销售价格与非关联方相当,交易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增加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55

  债券代码:113503 债券简称:泰晶转债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依据概述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会[2019]16号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对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变动如下: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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