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郁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转债代码:113514 转债简称:威帝转债
转股代码:191514 转股简称:威帝转股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陈振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结项并将募投项目节余金额55,137,724.79元、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588,556.61元、理财净收益14,014,187.02元、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10,885,067.35元(在满足约定付款条件时,从公司账户支付),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80,625,535.77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11月14日召开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45)。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转债代码:113514 转债简称:威帝转债
转股代码:191514 转股简称:威帝转股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静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已经实施完成,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转债代码:113514 转债简称:威帝转债
转股代码:191514 转股简称:威帝转股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募投项目节余金额55,137,724.79元、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588,556.61元、理财净收益14,014,187.02元、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10,885,067.35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80,625,535.77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未付尾款及质保金10,885,067.35元在满足约定付款条件时,从公司账户支付。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金额80,625,535.77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10,885,067.35元(在满足约定付款条件时,从公司账户支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6,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21,6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107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截至2019年10月27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待支付款项包含尚未到期支付的工程、设备尾款及质保金10,885,067.35元。
注2:未付尾款及质保金在满足约定付款条件时,从公司账户支付。
注3:理财净收益为理财收益扣除相关税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共开设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10月27日,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2、项目建设实施期间,部分设备采购价格较之项目立项时间节点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
3、近年来,随着国内装备制造水平的提升,国内的设备厂商生产制造的产品已经能够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因此在同配置、同精度的前提下,公司选择部分国内生产的设备以降低设备购置支出。
4、项目立项至实施间隔较长,原计划采购的自动化专用设备因技术发展致使设备更新换代,对部分设备型号及采购数量进行重新规划,从而有效降低采购成本。
5、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此外,由于目前尚余部分项目合同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80,625,535.77元转入公司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10,885,067.35元(在满足约定付款条件时,从公司账户支付)。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并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相关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是着眼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作出的谨慎决定,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已经实施完成,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转债代码:113514 转债简称:威帝转债
转股代码:191514 转股简称:威帝转股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19年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3:0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
联系人: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451-87101100 传真:0451-87101100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