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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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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行《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2019年10月28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委托出席1名,执行董事申学清先生委托执行董事冯涛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三、本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或“本行”)的合并报表数据。

  四、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天宇先生,行长申学清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春乔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趁新女士声明并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本行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报告期内,本行不需要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

  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汇兑净损失、其他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

  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有关要求计算。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

  减值准备不含福费廷、票据贴现的减值准备,福费廷、票据贴现的减值准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存款含?财政性存款?、?待结算财政款项?、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等。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规定计算。本行报告期内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政府补助主要为本集团自各级地方政府机关收到的奖励补贴和返还扶持资金等,此类政府补助项目主要与收益相关。

  (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并会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中,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

  (四)补充财务指标

  ■

  注: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银监会”)令2012年第1号)有关规定计算和披露资本充足率。

  上表监管指标中,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存贷比均为上报监管部门数据。

  不良贷款率按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拨备覆盖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贷款拨备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

  按照业务及管理费与其他业务成本合计数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五)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分析

  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本报告期末、2019第二季度末、2019年第一季度末及2018年年末的杠杆率相关指标,均根据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原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1号)要求计算及披露,与已上报监管部门数据一致。

  (六)流动性覆盖率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七)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行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定信心、找准问题、靶心发力,沿着高质量发展的道路迎难而上,各项业务稳健发展,资产质量持续改善。

  主要经营指标稳中有升。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规模人民币4,927.94亿元,较年初增长人民币266.51亿元,增幅5.72%;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人民币1,889.93亿元,较年初增长人民币294.20亿元,增幅18.44%;吸收存款本金总额人民币2,831.15亿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189.84亿元,增幅7.19%。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6.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70%;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6.55亿元,同比增长5.15%;成本收入比24.75%,较年初下降3.21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2.38%,较年初下降0.09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60.01%,较年初增加5.17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3.07%,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特色业务建设增质提速。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坚持“商贸物流银行、中小企业融资专家、精品市民银行”的特色定位,各项业务取得新突破。商贸金融方面,机构客户营销打开新局面,与多地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五朵云”加速落地,物流移动银行系统取得国家软件著作权。小微金融方面,优先贷、“房e融”、物流贷、E税融等产品重点推广,科技贷、车贷等10支产品上线运营,小微产品更加智能化、标准化。市民金融方面,销售管理系统建设稳步推进,落地零售大数据应用案例。开发启动新版手机银行,新增巩义青年之家联名信用卡。

  社会形象持续向好。报告期内,本行荣获2018年银行间债券市场“优秀综合做市机构”、“优秀信用债尝试做市机构”两个奖项;荣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河南监管局”)“河南省银行业首届网络安全竞赛”一等奖;入选“2019中国物流金融50佳企业”。同时借助本行A股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上市一周年、“郑州银行杯”郑州国际马拉松赛等热点,开展全行、全渠道联动宣传活动,持续提升本行良好形象。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4,583户。其中A股股东134,526户,H股股东57户。

  单位:股

  ■

  

  ■

  ■

  ■

  注:

  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19年9月30日的股东名册。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

  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二)境外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境外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1户。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境外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

  单位:股

  ■

  注:

  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19年9月30日的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

  上述境外优先股的发行采用非公开方式,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获配售人代持人的信息。

  本行未知上述境外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指境外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9年7月16日,董事会决议批准向不超过10名(含本数)特定对象(其中包括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不超过1,000,000,000股(含本数)A股股票,且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00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最终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本行于2019年9月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须取得中国银保监会河南监管局批准及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详情请参阅本行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日期为2019年7月17日、2019年8月16日及2019年9月3日的公告及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日期为2019年7月17日、2019年9月3日的公告及2019年8月16日的通函。本行亦会适时披露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进一步详情及进展。

  2019年9月19日,本行锁定期为12个月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A股)于深交所上市流通,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A股)共计894,473,630股股份,涉及2,586户股东。有关详情请参阅本行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日期为2019年9月18日的公告。

  报告期内,除已于本报告、本行其他公告及通函中披露外,本行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股份回购的情况,亦不存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情况。

  三、本行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本行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本行不存在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本行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根据相关规定,本行不适用需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负债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本行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本行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正常业务范围之外的委托理财事项。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本行网站(www.zzbank.cn)。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行第三季度报告亦同时刊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zzbank.cn)。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天宇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9-042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于2019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董事12人,亲自出席11人,委托出席1人。其中,执行董事申学清委托执行董事冯涛代为出席;非执行董事张敬国、王世豪,独立非执行董事谢太峰、吴革、陈美宝、李燕燕以电话接入的方式出席会议。本行部分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天宇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A股)全文及正文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对公条线组织架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9-043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监事6人,亲自出席6人。其中,宋科监事、马宝军监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总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长赵丽娟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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