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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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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由守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春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晓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38.34%,主要是偿还借款及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股权款所致

  2、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962.06%,主要是预付肝素粗品及其他货款增加所致

  3、存货较年初增加33.59%,主要是肝素粗品价格上涨所致

  4、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48.8%,主要是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核药房建设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175.18%,主要是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6、应付股利较年初减少69.98%,主要是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62.63%,主要是偿还借款所致

  8、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46.82%,主要是偿还借款所致

  9、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3.38%,主要是原料药、核药等销售业务增加所致

  10、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9.18%,主要是收入增加引起的销售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11、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1.1%,主要是上年同期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前计提投资收益所致

  12、销售商品、接收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4.24%,主要是销售增加、回款增加所致

  1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3.26%,主要是肝素粗品价格上涨、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1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6.49%,主要是销售增加支付的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1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4.58%,主要是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核药房建设增加所致

  16、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4.05%,主要是购买理财产品及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款增加所致

  1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5.98%,主要是上年同期完成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报告期产生差异

  1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9.26%,主要是借款增加所致

  1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3.6%,主要是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2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1.11%,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1月3日,公司与广东高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公司拟通过收购控股广东回旋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回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回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回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收购参股广东高尚医学影像科技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推进双方合作,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与高尚集团全资子公司广东高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迪科收购控股广东回旋、湖南回旋、昆明回旋、四川回旋四家公司。关于 2019 年 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中,拟通过收购参股广东高尚医学影像科技有限公司之意向,协议双方尚在就交易核心条款进行磋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8日、2019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2019-040));2019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收购股权的进展公告》,安迪科近日与高尚医药就收购控股湖南回旋、昆明回旋、四川回旋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就收购控股广东回旋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并与高尚集团就收购控股广东回旋事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收购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2019年7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收购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广东回旋、湖南回旋、昆明回旋和四川回旋四家标的公司股权过户及相关工商等登记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安迪科分别持有四家标的公司45%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收购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2、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回购总金额为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1月17日、2019年2月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19年1月10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1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2019年2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2月22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19年8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公告》,就回购期限过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进行了说明: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后,公司进行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后续相关工作,2019年2月18日完成证券公司回购账户开立业务,并于2019年2月22日披露《回购报告书》。公司自披露《回购报告书》之日起至2019年8月12日,仅有5个交易日的盘中股价低于10.50元/股,且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又对上市公司回购的交易时间窗口进行规定,由此导致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窗口极小,同时基于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价整体表现,公司没有进行股份回购工作。截至报告出具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进行回购操作。

  3、2019年1月18日,公司与Nihon Medi-Physics Co., Ltd. 签订了《谅解备忘录》,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根据《谅解备忘录》,双方就相关单光子及正电子放射性药物以及治疗性核药在中国市场的研发、申报和生产技术的运营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谅解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4、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相关议案。2019年2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和国投聚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签署了《关于核医药领域投资之框架合作协议》,就共同加强核医药相关领域的投资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核药中心(核药中心即可进行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管理、配送、服务基地)建设与收购,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各方为进一步加深合作关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烟台东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国投聚力于2019年2月28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各方共同在加强核医药相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核药中心建设与收购、核医药治疗项目建设与收购、核医药新产品研发及生产企业收购等)的投资上,达成了战略合作意向。(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6日、2019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2019-041))

  6、公司控股股东烟台东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守谊先生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与嘉兴聚力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控股股东东益生物向嘉兴聚力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 13,135,951(占公司总股本的1.64%)股东诚药业股份,实际控制人由守谊先生向嘉兴聚力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 26,974,766(占公司总股本的 3.36%)股东诚药业股份,过户后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转让完成后嘉兴聚力持有公司 5.00%股份,成为公司持股 5%(含)以上股东。2019年 3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益生物和实际控制人由守谊先生通知,其上述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于2019年3月21日办理完成相关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19年3月 20 日。(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2019-043、2019-044、2019-049))

  7、2019年4月9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通知其分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收到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获得药品GMP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8、2019年5月7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通知其分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获得药品GMP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

  9、2019年7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临床试验通知书》,公司研发产品氟[18F]化钠注射液在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后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研究。(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

  10、2019年8月7日,公司近日收到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证书表明,公司依诺肝素钠原料药的生产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药品GMP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

  11、2019年8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东诚大洋制药有限公司与Exalenz Bioscience Ltd.签署了独家经销协议,大洋制药将作为尿素[13C]呼气试验产品及服务的独家经销商,负责在中国大陆推广和销售,本产品作为幽门螺杆菌感染的非侵入式诊断医疗检测的主流手段,将有助于公司补强诊断类药物产品管线,拓宽收入和利润来源。(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烟台东诚大洋制药有限公司与Exalenz Bioscience Ltd.签署独家经销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

  12、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收到股东厦门鲁鼎思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其持有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502,9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8%),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002,3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75%。(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

  13、全资子公司烟台东诚大洋制药有限公司收到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大洋制药经营范围增加:Ⅱ类: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Ⅱ类:22临床检验器械,以上产品经营备案凭证的取得,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烟台东诚大洋制药有限公司获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0))

  ■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回购总金额为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1月17日、2019年2月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19年1月10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1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2019年2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2月22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19年8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公告》,就回购期限过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进行了说明: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后,公司进行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后续相关工作,2019年2月18日完成证券公司回购账户开立业务,并于2019年2月22日披露《回购报告书》。公司自披露《回购报告书》之日起至2019年8月12日,仅有5个交易日的盘中股价低于10.50元/股,且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又对上市公司回购的交易时间窗口进行规定,由此导致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窗口极小,同时基于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价整体表现,公司没有进行股份回购工作。截至报告出具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进行回购操作。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0月28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药业”或“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由守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兼董秘辞职与聘任董秘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0月28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青林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白星华先生列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三季度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辞职与聘任董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白星华先生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辞呈,白星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白星华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白星华先生辞职后不再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白星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白星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刘晓杰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原料药业务负责人,简历见附件)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刘晓杰先生已于2012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刘晓杰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晓杰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

  联系电话:0535-6371119

  传真: 0535-6371119

  电子邮箱:xjliu@dcb-group.com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刘晓杰,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先后就职于山东华信评估有限公司信用评估部、山东大舜天成置业有限公司投资部。2009 年 4 月至今在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原料药业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刘晓杰先生通过厦门鲁鼎思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晓杰先生为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持有其 2.60%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455075.79 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455075.7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47%,刘晓杰先生个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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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概述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结合当时债券市场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分别于2019年2月12日、2019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议案,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股份回购、核药中心新建和扩建以及偿还并购贷款。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19年2月13日、2月27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及情况

  公司在综合评估宏观政策、市场环境、融资成本和融资期限以及公司目前的经营和融资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后,决定终止上述发行事宜。

  根据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属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一致认为: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等各种因素后,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可转债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融资成本和融资期限等相关因素后,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1、本次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查阅聘任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

  3、刘晓杰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具有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能胜任所聘职务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刘晓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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