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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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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永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展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太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说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比例是以公司总股本1,289,650,962股为依据测算。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

  说明:

  1、货币资金减少:主要原因是支付工程款、缴纳税金以及支付供应链业务款项所致;

  2、预付款项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预付供应链业务款项及预付电缆材料款所致;

  3、短期借款增加、一年期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借款结构发生变化,但借款总量变化不大;

  4、应付账款增加:主要原因是应付电缆材料款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5、预收账款增加:主要是本期江山汇部分住宅项目交付确认收入及江山汇金E座预收部分售楼款所致;

  6、应交税费减少:主要是本期缴纳所得税、增值税及土地增值税所致;

  7、未分配利润增加:主要是本期实现净利润所致。

  (二)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

  说明: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子公司宁华世纪部分住宅实现交付确认营业收入、结转营业成本所致;

  2、管理费用增加,主要是因本部人员增加、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实施资产出售实现转让收益所致;

  4、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宁华世纪部分住宅实现交付实现利润,应缴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本期公司子公司宁华世纪部分住宅实现交付确认营业收入,实现利润,所得税费用增加;二是去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实现资产转让收益。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

  ■

  说明: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开展供应链业务支付款项;

  2、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华世纪住宅项目实现交付增加税费;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宁华世纪上年同期预收住宅款;

  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去年同期处置子公司股权收到的现金所致;

  5、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股份回购支付现金增加所致;

  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子公司宁华世纪偿还借款所致;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子公司宁华世纪预收房产销售款、归还借款;公司本部去年同期收到资产转让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职工监事辛广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殷家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止。

  2、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将公司总部主要办公地址由“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象房村路50号2幢”搬迁至“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金元天甲(现为“华能紫金睿谷”)1号楼五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部主要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3、公司地产业务主要为江山汇和江山汇金两个项目,具体包括项目的建设销售、持有物业的运营管理。上述两个项目的建设销售包括江山汇A地块公寓项目、C地块住宅商铺项目、E地块公寓项目及B、D地块商业综合体部分项目,江山汇金D座存量房产销售及E座办公楼项目的建设销售。

  (1)江山汇项目

  江山汇是集商业、办公、公寓、酒店、住宅于一体的城市产业园综合体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

  江山汇C地块住宅项目(江山汇悦山府)住宅总套数673套,2018年已经交付387套,2019年1-9月交付280套。商铺和车位也将在2019年陆续出售交付,截至报告期末已交付商铺23套。江山汇A、B、D、E地块将依次开工,其中A地块为公寓产品,规划打造一线瞰江公寓“长江之窗”,已于2018年8月开工;B、D地块为商业综合体,主要由2幢150米高的塔楼及附属裙楼组成,集商业、酒店、办公为一体,包括约10万平方米的购物中心、7万平方米的写字楼和3万平方米的酒店,并拥有区域性地标建筑——长江观江平台,其中B地块已于2019年8月开工,D地块尚未开工;E地块为公寓产品,截至目前已经开工。

  (2)江山汇金项目

  江山汇金综合楼(指江山汇金E座办公楼)项目位于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201号,共计1幢,地上13层,地下2层,总面积为36,085.82平方米(含地下人防面积)。截至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竣工验收工作,预计2019年底前完成竣工交付。

  2019年9月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物产)与华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置业)签署了《江山汇金综合楼认购协议》,协议约定华能置业认购宁华物产开发建设的位于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201号的江山汇金综合楼项目,总认购价款为人民币668,229,900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报告期末,按照协议约定,宁华物产已收到购买价款的30%,即200,468,970.00元作为认购预付款。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包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5.2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其中,本次回购股份的10%-20%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80%-90%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司于2019年3月6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710,891股,占公司总股本2.304%;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5,816,598元(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9-064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永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19-06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融资,总金额为50,000万元,融资成本不超过6%,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华能云成保理公司是北京云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6)。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物产)项目开发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为宁华物产提供融资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其中: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剩余30,000万元担保期限十五年。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华物产融资提供的担保,主要为信用担保(或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及宁华物产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信贷合同来确定,最终担保总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7)。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近期生产经营和供应链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申请办理融资业务,融资授信额度为1亿元,借款方式为信用,融资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不高于一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保证金不高于票面金额的30%(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9-066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融资,总金额为50,000万元,融资成本不超过6%,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2、华能云成保理公司是北京云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成金服)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456号恒盛广场4号楼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青

  成立日期:2018年7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DFA24M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北京云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225.18万元,负债总额167.23万元,净资产5,057.95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523.73万元,利润总额69.06万元,净利润57.95万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资产总额5,528.30万元,负债总额151.00万元,净资产5,377.30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359.26万元,利润总额401.66万元,净利润319.34万元。

  3、关联关系

  华能云成保理公司是云成金服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融资,总金额为50,000万元,融资成本不超过6%,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融资,按照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银行贷款时的利率水平承担融资成本。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融资,总金额为50,000万元,融资成本不超过6%,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公司及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实施与资金运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9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1,038.58万元。其中借款余额为50,000万元,借款利息支出为1,038.58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该交易有利于加快公司及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实施与资金运转。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规,交易内容合法、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9-067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物产)项目开发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为宁华物产提供融资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其中: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剩余30,000万元担保期限十五年。本次担保相关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2、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201号

  注册资本:12,597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彤

  成立日期:1998年6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49703668L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场地租赁;停车场管理服务;餐饮服务;市场设施租赁、市场管理服务(上述范围仅限取得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百货、文化办公用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销售;电子商务;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电信增值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健身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宁华物产100%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0,286.52万元,负债总额44,490.38万元,净资产15,796.14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  18,609.96万元,利润总额883.08万元,净利润890.30万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27,702.17万元,负债总额112,920.79万元,净资产14,781.38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977.62万元,利润总额-1,014.75万元,净利润 -1,014.75万元。

  3、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宁华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华物产融资提供的担保,主要为信用担保(或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及宁华物产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信贷合同来确定,最终担保总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其中: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剩余30,000万元担保期限十五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华物产融资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宁华物产项目开发所需资金需求,保障其项目开发工作顺利推进,有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担保风险控制判断

  被担保对象宁华物产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

  3、被担保对象宁华物产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4、反担保情况说明

  上述担保未提供反担保情况,被担保对象宁华物产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外担保涉及的被担保对象宁华物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符合其项目开发的需要,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总担保额度为210,000万元。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47%,皆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七、其他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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