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中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属于证券业金融企业,证券投资业务为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故本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其他债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处置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其他债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一)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合并报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情况

  2018年12月13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

  2019年3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

  2019年7月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9年8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7号)。

  上述事项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2019年3月5日、2019年7月6日、2019年8月29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公司股东华润信托股东变更事宜

  根据《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49%股权无偿划转事宜的通知》(深国资委[2019]44号),为进一步优化市属国资国企资源布局、打造优质产业集团,深圳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华润信托49%股权无偿划转给深投控持有。2019年9月29日,上述股权划转事宜的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

  (三)营业网点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设有53家分公司,164家证券营业部,分布于全国119个中心城市地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网点的变更情况如下:

  ■

  (四)关于报告期内债券发行及兑付兑息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19年度第七期、第八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规模均为40亿元,票面利率分别为2.79%、2.75%;完成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的发行,发行规模为40亿元,票面利率为4.00%。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兑付2019年度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短期融资券本金及利息;按时兑付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利息;按时兑付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2016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的本金及利息。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五)其他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表所述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购入金额、售出金额、投资收益均为2019年1-9月累计金额。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八、委托理财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公司已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国信证券专网的投资者关系专区及公司官网就上述调研活动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10月28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9-06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和电话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何如、姚飞、刘小腊、李双友、蒋岳祥、白涛等6位董事以电话方式出席,其余3位董事以现场方式出席,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何如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国信金融大厦数据中心及IT基础系统建设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国信金融大厦物业管理总体费用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国信金融大厦项目管理公司增加服务费合并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9-07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和电话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何诚颖、冯小东2位监事以电话方式出席。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何诚颖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就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以下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