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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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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李年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明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楚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4月2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唐伟等六方签署了《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协议》,业绩承诺人承诺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不低于63,000,000元。经审计,承诺业绩未完成,业绩承诺人需向公司补偿170,145,338.57元。因业绩承诺人无力支付业绩补偿金,经2019年9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唐伟等六方签署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唐伟等六方之增加业绩承诺协议》,增补6年业绩承诺期。

  2、2018年5月10日,因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廖锦添、方敏、马瑞锋拒绝履行减值补偿义务,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案件于2018年10月19日开庭审理。2019年4月16日,公司与补偿义务人签署《和解协议》,法院于2019年7月19日组织双方调解,以《和解协议》为基础达成《调解协议》,并于7月23日出具《民事调解书》。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并完成解除对亿万无线原股东所持有万润科技股票的全部冻结,完成解除对廖锦添名下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及深业上城房屋的查封。

  3、2019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对赌方对公司补偿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929.6万股及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的业绩对赌方对公司应补偿的股份。其中,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方敏、廖锦添、马瑞锋合计应补偿8,917,197股,北京鼎盛意轩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原股东苏军应补偿3,051,398股,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易平川、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应补偿199,164股,总计12,167,759股股票均由公司以1元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截止2019年9月11日,公司已对苏军应补偿的3,051,398股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902,605,378股缩减至899,553,980股。

  4、2019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国投”)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9年8月2日、2019年8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宏泰国投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借款抵押担保条件的议案》,取消25,000万元借款的土地抵押担保条件。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向控股股东累计借款77,500万元,实际借款余额55,000万元。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9-124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1日以邮件结合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1812-1816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李志江因事书面授权委托董事邵立伟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汤山文、董事陈士、张堂容、谢香芝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李年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财务总监夏明华以现场方式列席,监事会主席刘伟、监事张义忠、蔡承荣以通讯方式列席)。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9年11月18日(星期一)15:30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1812-1816号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9-126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9月2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根据《修订通知》的规定,对2019年度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的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2)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3)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9-127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顺利开展,满足生产运营的流动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该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光电”)、湖北宏泰万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筑天佑美学灯光有限公司、杭州信立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共同使用。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恒润光电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当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恒润光电提供反担保。任一时点恒润光电对公司、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上述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的资金需求确定。董事会同意上述融资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副总裁卿北军先生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的相关事宜,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公司及子公司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保函、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13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899,553,980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光侨大道2519号

  法定代表人:李年生

  经营范围:LED应用与照明产品及其配件、LED光电元器件、红外线光电元器件及LED太阳能产品研发、设计、销售 ;经营LED产品相关原材料;室内外照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节能技术推广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企业管理服务;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自有物业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项目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的项目)。LED应用与照明产品及其配件、LED光电元器件、红外线光电元器件及LED太阳能产品生产。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备注:上述数据为单体报表数据,非合并报表数据。

  (二)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05月1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3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二路2号

  法定代表人:胡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产销:LED光电元器件及相关应用与照明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三)湖北宏泰万润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09月1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388-1号

  法定代表人:金平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LED应用与照明产品及其配件、LED光电元器件、红外线光电元器件及LED太阳能产品研发、设计、销售;室内外照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节能技术推广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管理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因该公司系近日新成立的一级全资子公司,暂无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四)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03月3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新社区宏发佳特利高新园(原鸿隆高科技工业园2#厂房)2栋三、四、五楼

  法定代表人:杨桦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LED灯的销售,LED照明系统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LED灯箱、招牌产品的研发及销售;LED亮化工程产品、LED照明工程产品、LED户内户外照明及配套产品等的设计、研发及销售;LED亮化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路灯工程、节能环保工程、市政及城市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机电工程等的设计、施工、上门安装及维护;喷泉水景、水处理、景观喷灌、喷雾加湿、景观照明工程等的设计及施工;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LED亮化工程产品、LED照明工程产品、LED户内户外照明及配套产品等的生产。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备注:上述数据为单体报表数据,非合并报表数据。

  (五)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0月2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1号楼9层B1025

  法定代表人:苗娜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备注:上述数据为单体报表数据,非合并报表数据。

  (六)广东中筑天佑美学灯光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2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668万元人民币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融通路22号智富大厦1701室(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如兵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51.0248%股权;陈如兵持有36.7413%股权;郭琼生持有4.9947%股权;蔡小辉持有2.6856%股权;胡华持有2.4974%股权;佛山市中照安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0322%股权;黎伟文持有0.4564%股权;林莉沙持有0.3394%股权;温维芬持有0.2282%股权,系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照明技术研发;城市照明的规划、设计、咨询和管理;建筑物室内外、园林、广场、道路、桥梁的光环境规划、设计、安装和维护;专业照明和机电工程的设计、安装和维护;建筑楼宇智能化的设计、安装和维护;绿色照明产品及控制系统的研发、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照明产品、灯饰、智能控制设备、电器产品及建筑材料的销售;对绿色能源、新能源行业进行投资;技术进出口业务;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备注:上述数据为单体报表数据,非合并报表数据。

  (七)杭州信立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0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352.9412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江城市花园2幢217室

  法定代表人:丁烈强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互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备注:上述数据为单体报表数据,非合并报表数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公司、子公司与银行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的需求,能有效缓解资金压力,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及建设,有助于提升整体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恒润光电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当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恒润光电提供反担保,有效控制了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确保担保公平、对等。

  3、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连同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对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总额不超过159,500万元,不超过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9.26%;子公司对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总额不超过43,000万元,不超过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37%。

  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它担保事项。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9-128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它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业务开展主体

  票据池业务开展主体主要包括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具体包括: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广东中筑天佑美学灯光有限公司、湖北宏泰万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万润节能有限公司。

  3、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4、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5、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5,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具体每笔发生额。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

  在开展票据池业务过程中,涉及担保情形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以避免追加保证。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为了有效地管理业务结算中的票据、提高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及管理成本,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1、减少票据的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在收到票据后,可以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的管理成本。

  2、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提高票据管理水平

  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能存在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票据池专用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采用以新收票据入池来保证未到期票据额度的方法消除该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承兑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以避免追加保证。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具体每笔发生额。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

  4、在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5、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9-129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8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7日—2019年11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7日15:00至2019年11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1812-1816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两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9年11月15日17:00前传至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1812-1816号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18046(信封请注明“万润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19年11月15日9:00-11:30,14:3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9年11月15日(含)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1812-181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锦宇、饶依琳

  联系电话:0755-33378926

  联系传真:0755-33378925

  电子邮箱:wanrun@mason-led.com

  5、其他事项:

  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4”,投票简称为“万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上述投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企业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企业)出席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9-130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1日以邮件结合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1812-1816号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伟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邵立伟及财务总监夏明华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9-131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9日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9年11月6日16:30-17:30

  二、接待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1812-1816号会议室

  三、接待方式

  现场接待

  四、预约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此次活动的投资者于2019年11月5日前(9:00-12:00、14:00-17:00)与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朱锦宇、饶依琳

  电话:0755-33378926

  传真:0755-33378925

  邮箱:wanrun@mason-led.com

  五、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邵立伟先生、财务总监夏明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六、注意事项

  (1)请来访个人投资者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证券事务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以方便公司针对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统一答复。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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