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怀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董事长:陈怀荣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陈怀荣先生召集。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向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靳发斌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核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0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研磨”) 注册资本增加至8000万元。
金牛研磨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金牛研磨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中的第一期项目已经建成投产,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859.76万元,公司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收购金牛研磨配套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投入金牛研磨的募集资金2859.76万元和金牛研磨未分配利润3140.24万元对金牛研磨增资共计6000万,增资完成后,金牛研磨注册资本将变更为8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对金牛研磨增资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765895141Q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常州新北区西夏墅镇威虎山路
经营范围:磨具、磨料及制品的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投资标的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金牛研磨100%股权,增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3、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9年9 月30日,金牛研磨的资产总额为82,893.13万元,负债总额为25,452.09万元,净资产为57,441.04万元;营业收入为50,693.43万元,净利润为8,697.45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8,449.0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金牛研磨的增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金牛研磨的资本实力、增强金牛研磨的资本规模,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其行业地位,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1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合并利润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涂附
磨具项目一期建成投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研磨”)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 第一期建设已完成,已于近日正式投产运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建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8号)文核准,公司使用部分配套募集资金通过子公司金牛研磨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由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不及计划预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经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4月1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对原计划实施的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3000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原预计总投资29,000万元、使用募集配套资金24,820万元,其余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调整后总投资22,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2,850万元,其余部分通过银行借款方式解决;项目实施方式由原来通过自建厂房实施,改为通过购买成熟厂房实施。(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及实施方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8)
目前,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牛研磨投资建设的“年产3,000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中的第一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期”)已经建成投产,预计每年可增加砂纸、砂布等涂附磨具产品约1,500万平方米。项目一期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3,573万元,其中厂房和土地投资8,450万元,设备及其他投资5,123万元。本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859.76万元,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年产3,000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的后期投资将使用金牛研磨自有及自筹资金继续建设。
“年产3,000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采用更为先进的生产加工设备和工艺,项目一期的投产,将增加金牛研磨的产能,提高其订单承接能力和产品性能质量,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金牛研磨的行业地位,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