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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将一并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招募说明书将在法律规定的更新时间内予以公告。
四、转型前后的交易安排
(一)选择期
自《关于财通福盛定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后,本基金将安排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选择期(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供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如表决通过之后,本基金仍处于封闭期的,则封闭期提前结束,如表决通过之后,基金处于开放期内,但原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不满足选择期时长的,开放期将相应延长。《关于财通福盛定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通过即视为投资人同意在此特殊时期突破原基金合同对封闭期、开放期的约定。
本基金选择期间适用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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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用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财通福盛多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将原“财通福盛定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财通福盛多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
自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财通福盛多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财通福盛定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财通福盛定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财通福盛多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财通福盛多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三)发起资金的锁定期
本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发起资金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其锁定期自《财通福盛多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不少于3 年。
五、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面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如果议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的表决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基金转型的议案。
(二)选择期内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为应对选择期内遭遇大规模赎回,基金管理人在选择期内将尽可能保证基金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应付转型前后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赎回,降低净值波动率。
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转型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运作风险。
六、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888(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53-7999
客服邮箱:service@ctfund.com
公司网站:www.ctfun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