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潘晓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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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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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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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35.82%,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应付债券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下降30.22%,主要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减少所致。
3、预付账款较年初上升101.78%,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供应商款所致。
4、在建工程较年初下降52.27%,主要是报告期内项目子公司在建工程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上升60.44%,主要是报告期内项目子公司在建工程转入所致。
6、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78.50%,主要是上年同期确认的生态城镇业务中产业配套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收益计提的所得税及报告期内利润减少所致。
7、 长期借款较年初上升72.50%,主要是报告期内为推动项目开展,部分生态城镇项目子公司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8、长期应付款较年初下降33.31%,主要是报告期内融资租赁资产款及应收保理借款的偿付所致。
9、递延收益较年初上升200.36%,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下降70.23%,主要是报告期内转回梅州华银持有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100%,主要是报告期内丧失江西棕榈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控制权减少其他非流动负债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5.19%,主要是报告期内受整体经济环境、行业发展形势等因素影响,传统工程及设计业务订单实施进度放缓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43.89%,主要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同比下降所致。
3、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2.14%,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组织架构调整,加强成本费用支出控制,以致日常经营费用减少。
4、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40.35%,主要是报告期内研发资金投入速度较上年同期放缓所致。
5、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52.50%,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73.92%,主要是报告期内确认的生态城镇业务中产业配套项目公司相关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234.34%,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损失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249.69%,主要是报告期内资产报废清理产生的收益所致。
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上升32.78%,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房租违约金所致。
10、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10.7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亏损,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23.31%,主要是报告期内受整体经济环境、行业发展形势等因素影响,相应的营业回款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45.46%,主要是股权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中期票据发行
2019年8月28日-8月29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9棕榈生态 MTN001,代码:101901192), 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 亿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利率为 5.48%,期限2年,起息日期2019年8月30日,兑付日期2021年8月30日。
(二)公司债回售及付息
公司于 2019年9月6日、9月9日和9月10日分别发布了《关于“16 棕榈 02”票面利率不调整 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2)、《关于“16 棕榈 02”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3)、《关于“16 棕榈 02”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4)。公司决定不上调公司债(债券简称:16棕榈02,债券代码:112449)的票面利率。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6 棕榈 02” 本次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 7,799,993 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825,629,259.05 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 7 张。
2019年9月23日,公司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6 棕榈 02”债券持有人支付了回售本金及当期利息,并对未回售部分进行了付息。
2019年10月22日,公司与债券持有人共同协商,本期债券剩余部分提前兑付并摘牌。
(三)超短融兑付完成
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发行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8 棕榈生态 SCP001,代码:011802479), 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7 亿元,发行利率为7.5 %,期限 270 天,起息日期为 2018年12月13日,兑付日期为2019年9月9日。
2019年9月9日,公司已按期完成了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付息兑付工作。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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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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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2019年第三季度(7-9月)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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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注:重大项目指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项目)
1、2015年12月4日,公司与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签署了《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14.22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20日,建设期为2年,运维期为8年,截止报告期末,该PPP项目累计投入70,519.72万元。
2、2016年10月,公司与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海口市主城区重要道路景观提升工程PPP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111,319.53万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开工日期为2016年11月21日,建设期为1年,运维期为10年,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9,281.43万元。
3、2017年1月,公司及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漯河市沙澧河建设管理委员会共同签署《漯河市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总投资额约20.60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建设期为5年,运维期为20年,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68,961.27万元。
4、2017年1月,公司与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签订《莱阳五龙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合同》,项目合同金额为20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开工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建设期为3年,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39,278.38万元。
5、2017年5月,公司及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州旭城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市奉化区阳光海湾开发建设指挥部共同签署《奉化滨海养生小镇PPP项目协议》。项目投资金额为19.79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0年,建设期不长于3年,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23,642.53万元。
6、2017 年9月,公司与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泛珠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华银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签署《关于梅县区雁洋镇特色小镇建设项目融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协议》,项目总投资额约45.8989亿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7,158.10 万元。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