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罗旭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正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海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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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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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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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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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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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19-011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0月15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徐文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修订《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修订《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制定《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修订《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