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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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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文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注释:

  (1) 应收票据减少主要系部分子公司票据贴现所致。

  (2) 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玻璃产业收入增加所致。

  (3) 存货增加主要系部分子公司产能增加及战略性储备所致。

  (4) 持有待售资产减少主要系处置持有待售资产所致。

  (5)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6) 应付票据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开票据略有增加所致。

  (7) 预收款项增加主要系玻璃产业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8) 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系回购限制性股票所致。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中期票据转作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0) 长期借款减少主要系中期票据转作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1) 长期应付款减少主要系本期偿还融资租赁款所致。

  (1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主要系部分子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13) 资本公积减少主要系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回购限制性股票所致。

  (14) 库存股减少主要系回购限制性股票所致。

  (15) 专项储备增加主要系本期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所致。

  (16) 其他综合收益增加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17) 信用减值损失减少主要系部分子公司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8)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所致。

  (19) 资产处置收益增加主要系处置非流动资产所致。

  (20) 其他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摊销额增加所致。

  (21) 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赔偿及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22)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减少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短期融资券

  2016年12月14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短期融资券人民币27亿元,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额度有效期内分次择机发行,且每次发行期限不超过一年,注册额度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2、超短期融资券

  2018年5月14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不超过40亿元(该额度不受净资产40%的限制),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二年,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额度有效期内分次择机发行。2018年9月1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8年第63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15亿元、有效期为两年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该超短期融资券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3、永续债券

  201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永续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永续债券31亿元,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额度有效期内分次择机发行。

  4、中期票据

  2014年12月10日,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总金额不超过12亿元。2015年5月2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5年第32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12亿元、有效期为两年的中期票据注册。该中期票据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2015年7月14日,公司发行了第一期总额为12亿元、期限为5年的中期票据,发行利率为4.94%,兑付日为2020年7月14日。

  201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8亿元,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额度有效期内分次择机发行。2018年3月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8年第14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8亿元、有效期为两年的中期票据注册。该中期票据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2018年5月4日,公司发行了第一期总额为8亿元、期限为3年的中期票据,发行利率为7%,兑付日为2021年5月4日。

  2017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10亿元,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额度有效期内分次择机发行。

  有关资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以及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查阅。

  5、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7年3月2日,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19年2月27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

  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的《关于核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40号)。

  6、经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腾冲市越州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本次委托贷款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委托贷款年化利率为8.5%。

  7、2017年10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内容详见2017年10月11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3)。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三项议案,12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7年12月11日为授予日,向454名激励对象授予97,511,654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4.28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17,046,869股。

  2017年12月25日授予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2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79)。

  2018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审议并同意回购注销15名不符合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319,057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于2018年8月6日获得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8年9月1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2,856,769,678股变更为2,853,450,621股。

  2018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9月13日,同意公司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9,826,58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68元/股。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授予的股份已经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9月28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2,853,450,621股变更为2,863,277,201股。

  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审议并同意回购注销8名不符合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36,719股, 并于2018年12月28日获得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9年6月18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19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0)。

  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除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外,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31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3,353,0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1%。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2月21日。

  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审议并同意回购注销14名不符合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473,329股,以及同意回购注销483名激励对象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734,276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于2019年5月9日获得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9年6月18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19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0)。

  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审议并同意回购注销18名不符合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281,158股,并于2019年10月10日获得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限制性股票尚未完成注销手续。

  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除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外,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1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909,3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3%。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9月25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实施将对公司今后几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公告编号:2019-06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基于宜昌硅材料所处行业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的变化,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对公司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充分的分析,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此次减值主要为淘汰的工艺落后、能耗偏高、闲置的设备及部分在建项目。2019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3,533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将减少公司2019年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3,533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玻集团《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的南玻集团《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公告编号:2019-063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该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该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该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公告编号:2019-065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资金利用率及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6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

  法定代表人:何进

  注册资本:4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太阳能玻璃产品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

  2、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9月28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吴江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何进

  注册资本:56,50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浮法玻璃与太阳能玻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为期2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2、为全资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3、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在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为期5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被担保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目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66,585万元,占2018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910,315万元的18.30%,占总资产1,911,423万元的8.72%。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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