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仙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清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君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仙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徐智麟先生、叶显根先生以电话、传真的形式参会和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俩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