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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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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开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宁冰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蒋光勇先生于2019年3月19日将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1,000,000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截至报告期末,蒋光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29%(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000股,高管锁定股9,000,000股)。本次解除质押后,蒋光勇先生已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0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合并利润表

  ■

  1. 合并现金流量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9-073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9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上午08:0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蒋光勇先生、袁培初先生、方晓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其他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陈开元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后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2、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金信小额贷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转让江门市蓬江区金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小额贷”)44.44%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金信小额贷的股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金信小额贷股权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采购设备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金莱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莱特”)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具有资质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方式为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融资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同意公司为江西金莱特在总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的融资额度内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采购设备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4、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国海建设100%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建国信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00%股权。根据第三方出具的标的公司评估价值,拟定本次交易金额为15,0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为保障公司运营资金充足,董事会同意公司就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或非关联第三方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本次股权收购对价的100%,主要用于支付上述国海建设股权收购对价,融资期限和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收购国海建设100%股权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9-074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9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上午10:0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均以现场形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伟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金信小额贷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认为:公司转让所持有江门市蓬江区金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44.44%股权,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采购设备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金莱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公司基于支持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国海建设100%股权的议案》。

  收购国海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9-078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金信小额贷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与江门市臻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鼎科技”)签署协议,向其转让江门市蓬江区金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小额贷”)44.44%的股权。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金信小额贷截止2019年6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依据,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51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金信小额贷的股权。

  2、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该交易尚需经政府有权部门审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门市臻鼎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MA53M57D32

  住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路1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培添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成立日期:2019年8月19日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电子产口;销售:电子产品,五金制品,机电产品,家用电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陈培添持股100%。

  3、臻鼎科技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门市蓬江区金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3315050571Y

  住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2幢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余德志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25日

  经营范围:小额贷款(凭有效的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交易前金信小额贷的股权结构

  ■

  注、金信小额贷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3、金信小额贷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注:上述表格中所有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0月22日出具的《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江门市蓬江区金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江门市蓬江区金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1,041.22万元。经双方协商,公司向臻鼎科技转让所持金信小额贷44.44%股权的交易对价为5100万元。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门市臻鼎科技有限公司

  (一)股权转让的内容

  甲方将其持有的金信小额贷44.44%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在标的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金信小额贷44.44%的股权,乙方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二) 股权转让的价格

  甲方占有金信小额贷44.44%的股权,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金信小额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1,041.22万元。现甲方将其占金信小额贷44.44%的股权以人民币5100万元转让给乙方。

  (三) 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1、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保证本次股权转让没有违背金信小额贷公司章程或甲方既往已经签署的协议的约定,亦不会与甲方先前作出的声明或承诺构成冲突。

  3、甲方保证取得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内部批准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及金信小额贷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直至标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四) 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1、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如期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2、乙方保证取得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内部批准文件,并积极协助金信小额贷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审批及工商变更手续。

  3、乙方保证签订合同之时对金信小额贷的经营情况已经知晓,对金信小额贷目前的贷款及回收风险亦全面知晓。

  (五)税费承担

  1、股权转让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相关的税费由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各自承担。

  2、任何一方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致使股权过户登记不能办理的,未履行纳税义务的一方应及时履行相关义务,并承担由此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能降低公司类金融业务经营风险,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和偿债能力,有利于进一步分散公司经营风险,提升公司业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金信小额贷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金信小额贷股权,转让股权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金额约为2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3、本次股权转让所得款的用途主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转让所持有江门市蓬江区金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44.44%股权,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9-079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采购设备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采购设备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金莱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莱特”)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具有资质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方式为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本次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预计不超过500万元,公司计划为江西金莱特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金莱特电器有限公司

  住 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济开发区C区三栋

  法定代表人:胡周康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 01 月 14 日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厨房用具、五金制品、照明灯具及其配件、塑料模具、塑料原料、塑料制品、新型塑胶材料、模具、电子元件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含网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融资租赁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

  法定代表人:方蔚豪

  注册资本:1,389,681.9176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2年 09 月 27 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上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江西金莱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融资租赁及担保的协议的情况

  1、标的资产: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2、融资项目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3、租赁期限:1年

  4、租赁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租赁公司,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租赁物由承租方按照约定价格留购,其所有权转移至承租方。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次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旨在有效拓宽公司属下子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江西金莱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金莱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公司基于支持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属于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后净资产的2.58%。公司及属于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9-080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国海建设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1、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金莱特”)于2019年10月25日与中建国信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海绵”)及其实际控制人姜旭签署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建国信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姜旭关于收购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公司将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建设”、“标的公司”)100%股权。以第三方出具的标的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依据,本次交易金额为15,0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金莱特的全资子公司。为保障公司运营资金充足,公司计划就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或非关联第三方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本次股权收购对价的100%,主要用于支付上述国海建设股权收购对价,融资期限和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经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建国信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85974827K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江南

  6、成立日期:2009年04月03日

  7、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南井路134号

  8、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铁路工程施工、通信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及设计;环保工程;土地整理;建筑智能化技术服务;楼宇智能化设备、机电设备、电子元器件、安防监控设备、网络设备、弱电系统、综合布线、建筑装饰材料、办公设备、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

  10、国信海绵及其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国海建设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8MA38LR2P5M

  4、法定代表人:江南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9年05月27日

  7、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八一乡莲谢路80号

  8、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铁路工程施工;通信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及设计;环保工程;土地整理;建筑智能化技术服务;楼宇智能化设备、机电设备、电子元器件、安防监控设备、网络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办公设备的销售;弱电系统、综合布线;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国信海绵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姜旭。

  8、业务情况

  国海建设成立于2019年5月,是中建国信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市政、房建、建装、公路、水利等项目施工。

  国海建设现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共计8项工程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

  国海建设拥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和较为雄厚的施工能力,施工机械设备先进,并拥有满足各种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目前正在实施、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的“四标一体化”认证工作,并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打造更多高品质、树形象的公司品牌工程。

  自成立以来,国海建设始终坚持以“群策群力、开创未来、注重细节、追求完美”的管理理念不断加强内部管理,积累丰富施工管理经验,注重提高自身素质,自始至终坚持信誉至上,质量第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原则,大力弘扬“共同发展、开拓创新”的行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上下形成了团结、实干、求发展的良好企业文化氛围。

  四、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买方)指: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指:中建国信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丙方(业绩承诺方、股票购买方)指:姜旭

  1、交易内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以现金方式购买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乙方同意以前述方式将标的资产出售给甲方。

  2、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以具有相关评估资格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国海建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第01-605号)所确定的评估值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参考依据,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5,062.82万元。甲乙双方确认,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价格为15,000.00万元。

  3、标的资产交割相关事项

  1)甲方拟从乙方购买的标的资产包括:标的资产及其所应附有的全部权益、利益及依法享有的全部权利和乙方已书面告知的应依法承担的全部义务。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之标的资产的交割日为标的资产全部过户至甲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日。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标的公司注册地的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标的资产变更至甲方名下的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办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的资料以及其他的相关文件。

  3)本协议生效前,若标的资产及标的公司发生除资产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记载的债务之外及在评估基准日之后交割日之前的其他现实、或有的债务,除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外,该等未在评估报告中列明的现实、或有的债务及与之相关的全部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4)除在本协议中已经做出披露的情形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确保标的公司不会发生任何有关土地使用权、房产、知识产权等资产之质押、抵押、留置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产权负担,或就该等资产被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纠纷、索赔。乙方确保该等资产的取得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已获得所有必须的许可、证书等相关文件,交割日后该等资产能够正常使用。

  4、税收和费用

  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项下之资产收购事宜而产生的各种税收和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府部门等现行明确的有关规定各自依法承担。

  本次交易中与股权转让相关的企业所得税等税目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或标的公司为完成本次交易而代扣代缴该等税目的,甲方及标的公司有权向乙方追偿该等额外支出。

  五、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国海建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第01-605号)资产评估报告,国海建设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19年 6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5,062.82万元。在遵循平等互利、公平合理、各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同意交易对价为15,000.00万元。

  六、承诺事项

  1、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承诺

  姜旭承诺:将于收到第一期收购价款后12个月内,以个人名义或其控制的企业,以不少于收购价款中的5,000万元增持金莱特股票,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票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参与金莱特定向增发项目等,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股份锁定。股票购买方及其一致行动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不得导致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条件不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将遵守如下股份锁定约定:

  1)自购买金莱特股票完成日起24个月内,股票购买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质押金莱特股票,亦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任何第三方达成协议安排、承诺或保证。

  2)自购买金莱特股票完成日起届满24个月且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股票购买方本次可转让或质押的股票数量为其持有金莱特股票总数的50%:①金莱特依法公布承诺年度第二年的年度报告和标的公司《专项审核报告》;②业绩承诺方已完成承诺年度第一、二年的承诺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方未完成承诺年度第一、二年的承诺净利润,则股票购买方应在金莱特依法公布承诺年度第二年的年度报告和标的公司《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后,可转让或质押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

  3)自购买金莱特股票完成日起届满36个月且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股票购买方本次可转让或质押的股票数量为其持有金莱特股票总数的100%:①金莱特依法公布承诺年度第三年的年度报告和标的公司《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报告》;②业绩承诺方已完成承诺年度第一、二、三年的承诺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方未完成承诺年度第一、二、三年的承诺净利润,则股票购买方应在金莱特依法公布承诺年度第三年的年度报告和目标公司《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报告》以及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后,可转让或质押本次解除限售锁定的剩余股份。

  2、业绩承诺

  业绩承诺人姜旭作为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业绩承诺:标的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2021年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2022年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合计实现净利润10,000万元。

  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鉴于姜旭存在同时控制与标的公司同行业公司的情形,为避免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

  (1)自标的公司股权交割至上市公司名下,姜旭应于2年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与标的公司同行业的公司股份并不再担任同行业公司任何职务或注销同行业公司。

  (2)鉴于标的公司施工资质限制,在姜旭转让同行业公司股份或同行业公司注销前,同行业公司已承接的业务由其继续完成;新增业务在标的公司资质可承接范围内的,全部由标的公司承接;新增业务不在标的公司资质可承接范围内的,由同行业公司承接;如标的公司因资质升级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标的公司所能承接的项目的种类及/或规模等发生变化的,无论同行业公司开展业务的区域与标的公司是否相同,同行业公司均不得在标的公司所能开展业务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得地域、项目种类及规模等)开展业务。

  4、应收账款回收承诺

  国信海绵、姜旭承诺,标的公司截至各承诺年度当期期末的应收款项占标的公司各承诺年度当期营业收入(以经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标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营业收入为准)的比例不超过60%(含本数),超过60%部分的金额由业绩承诺方现金赔偿给上市公司,同时,业绩承诺方应当继续积极促使标的公司收回前述应收款项,且前述应收款项后续的收回情况不影响其向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意义及目的

  本次交易前,金莱特主要从事可充电备用照明灯具以及可充电式交直流两用风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营业务发展较为成熟,在行业内具备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金莱特始终致力于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业务多元化发展,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国海建设,其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业务,业务范围涵盖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多项工程施工业务。国海建设将利用其自身资源逐步加大对市政公用工程领域的业务布局,积极承接公路、水利、环保等市政项目。

  收购标的公司股权,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增加建筑服务业,实现双轮驱动发展,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更有助于公司分享我国新一轮基建扶持政策带来的产业机遇和发展红利,为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更为多元化、更为可靠的业绩保障。

  2、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收购需支付购买对价及相关税费等,公司的现金流存在一定的净流出,预计会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收购完成后,国海建设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来其财务报表会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中,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结果产生积极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建国信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姜旭关于收购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

  4、《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国海建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第01-605号)。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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