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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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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9-083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原舒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原舒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6,9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118%。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原舒先生的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取得的股份。

  (三)拟减持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原舒先生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6,9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18%,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四)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五)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原舒先生在增持公司股份时曾承诺:在增持期间(自2018年10月15日的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上述承诺于2019年4月14日已履行完毕。

  (二)原舒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原舒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一)原舒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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