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85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9 年10月26日之前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临2019-037号)。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和落实。由于《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仍在核查中,公司预计无法在2019年10月26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和披露,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准备《问询函》的相关回复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