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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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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沧州大化 公告编号:2019-36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0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20号沧州大化办公楼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华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陈洪波,独立董事姚树人、郁俊莉、周文昊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聘用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上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有效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均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四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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