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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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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黄金 公告编号:2019-088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15:00至2019年10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海飞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2人,代表股份897,166,5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2344%。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816,026,3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1434%。

  (三)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股东52人,代表股份81,140,1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910%。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及《股权质押协议》的议案。

  同意879,544,6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58%;反对17,621,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64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6,877,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398%;反对17,621,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0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该项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一帆、于玥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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