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信股份”)于2018年11月收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白洋湾街道办事处《关于下达2018年上市企业迁入补贴的通知》(姑金新管[2018]74号),经苏州市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研究,决定给予公司200.00万元新迁入上市公司补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博信股份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2018-063)。
除上述政府补助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智通”)自2018年11月25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290.00万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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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获得政府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款项将计入损益。公司2018年12月取得的50.00万元政府补助已计入2018年度损益,公司2019年取得的政府补助240.00万元将计入本年度损益,将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及款项进账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