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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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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67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9-046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增资扩股事项进展概况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燃气集团”)增资扩股事项正在进行中,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石油”)拟以资产增资持有陕西燃气集团52.45%的股份,成为陕西燃气集团的控股股东。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前期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8)、《关于控股股东增资扩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9)、《关于控股股东增资扩股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0)和《关于控股股东增资扩股事项获得陕西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1)。

  近日,公司收到陕西燃气集团转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延长石油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402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二、后续事项

  陕西燃气集团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豁免延长石油要约收购义务,目前,相关申请文件正在审核中,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增资扩股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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