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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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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文辉先生、总经理李星文先生、财务总监万峰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中扣除归属于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持有人应享有的权益为5,861.25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40.68%,主要原因系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95.32%,主要原因系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36.29%,主要原因系公司应交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减少所致;

  4、本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40.81%,主要原因系往来款增加所致;

  5、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83.81%,主要原因系短期融资券到期偿还所致;

  6、本报告期末,应付债券较期初增加110.0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所致;

  7、本报告期末,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6.11%,主要原因系销售人员减少,工资、服务费、招待费相应减少所致;

  8、本报告期末,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7.79%,主要原因系研发项目结构优化,材料消耗、产品设计费等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9、本报告期末,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093.33%,主要原因系增加股权转让款所致;

  10、本报告期末,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18.21%,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政府产业扶持金所致;

  11、本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2.8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到的非日常活动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2、本报告期末,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2.1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13、本报告期末,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3.4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支付的往来款等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4、本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3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15、本报告期末,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6.7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购子公司规模、数量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6、本报告期末,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8.9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融资租赁业务投放减少所致;

  17、本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1.1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融资租赁业务投放减少所致;

  18、本报告期末,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5.0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吸收少数股东投资减少所致;

  19、本报告期末,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932.6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通过融资租赁等筹资增加款项所致;

  20、本报告期末,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32.1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偿还到期票据、支付永续债本金等所致

  21、本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6.08%,主要原因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多所致;

  22、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7.5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销售回款增加以及与上年同期相比融资租赁业务投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已于2019年4月2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796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面值5亿元,最终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6.5%。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2018年12月6日、2019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20日、2018年12月18日分别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合计3,907,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32%,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2.29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9.4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39,915,924.09元(含交易费用)。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合计3,907,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32%,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2.29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9.4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39,915,924.09元(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19-125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内容(    公告编号:2019-127号、2019-128号)。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29)。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全资子公司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浦华”)股权结构,推动公司水务平台协同股东方综合优势资源,雄安浦华拟引入具备综合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公司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雄安浦华4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雄安浦华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拟以2019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委托审计及评估机构对雄安浦华的全部股东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挂牌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方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本次拟挂牌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转让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暂不确定,暂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30)。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19-126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10月21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华蓉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核相关资料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相关资料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19-129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时间: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根据财会[2019]16号通知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二)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19-130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全资子公司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浦华”)股权结构,推动公司水务平台协同股东方综合优势资源,雄安浦华拟引入具备综合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公司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雄安浦华4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雄安浦华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拟以2019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委托审计及评估机构对雄安浦华的全部股东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挂牌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不低于该部分资产评估价值及符合国有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方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雄安浦华系公司为进一步优化水务业务管理结构,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并于设立时同步受让了启迪环境持有的启迪浦华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浦华水务”)和浦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环保”)两家水务公司全部股权。雄安浦华定位于公司水务业务的实施平台,负责公司水务项目的市场营销拓展、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以及技术研发创新等工作。

  本次拟挂牌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转让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暂不确定,暂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拟出售的资产产权清晰,实施中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目前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及转让进展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建设大街西侧温泉花园小区北区1号楼2单元602室

  成立日期:2019年5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李星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3100MA0DLM4B96

  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服务;环保工程施工;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市政工程设计服务;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数据为雄安浦华本部及投资控股的全部子公司财务数据合计数。

  2、雄安浦华的评估情况

  公司将以2019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委托审计及评估机构对雄安浦华的全部股东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3、其他

  (1)截至2019年9月30日,雄安浦华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形。

  (2)雄安浦华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公司不存在为雄安浦华提供非经营性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等情形。

  经查询,雄安浦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通过挂牌转让方式予以对外公开出售,尚未确定交易方,尚未签署交易协议。

  五、交易事项说明

  股权转让的后续工作,公司将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程序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因目前审计、评估工作进展中,挂牌时间、挂牌价格、能否成交,以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尚未确定,因此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事项为信息预披露,不构成交易要约,公司将根据国有产权交易有关规定履行后续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事项涉及的财务影响尚须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19-128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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