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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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宋志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基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慧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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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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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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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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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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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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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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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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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梦舟与梦幻工厂原股东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梦幻工厂原股东承诺利润补偿期间(即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梦幻工厂实现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不低于下表列示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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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梦幻工厂在利润补偿期间实际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的,由梦幻工厂原股东以现金方式向西安梦舟补足。
梦幻工厂2018年度经审计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492.95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134.01万元,低于2018年度的承诺业绩13,000万元,未完成梦幻工厂原股东对2018年度所作的业绩承诺。且梦幻工厂原股东未能按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约定向西安梦舟进行现金补足。
西安梦舟已就上述事项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见《梦舟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19-063)。截至日前,西安梦舟仍未收到上述业绩承诺补偿款。
梦幻工厂2019年承诺业绩为16,900万元,2019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444.66万元。如梦幻工厂2019年度仍无法实现业绩承诺,将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西安梦舟也存在进一步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
2、2018年梦舟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梦舟将其全资子公司嘉兴梦舟100%股权转让给上海大昀影视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大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昀),此次股权转让前梦舟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西安梦舟将其部分影视相关资产转让给嘉兴梦舟。截止2018年12月31日,霍尔果斯梦舟应收上海大昀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8,350,897.24元、应收嘉兴梦舟股利分红款人民币34,174,808.03元及西安梦舟应收嘉兴梦舟资产转让款人民币196,168,405.68元,合计人民币268,694,110.95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共收回上述款项合计人民币7,106,900.00元,尚有人民币261,587,210.95元未能收回。如上述款项不能及时偿付,仍将对梦舟股份2019年度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李瑞金女士于2018年10月18日在《李瑞金女士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二次询证函的回函》中所作出的承诺:“自李瑞金女士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之日起12个月内,李瑞金女士或一致行动人、船山文化将继续完成船山文化原增持计划中剩余需增持的股份数。”受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窗口期影响,上述增持承诺顺延至2019年10月30日,增持期限即将届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仍未收到李瑞金女士或一致行动人、船山文化完成增持承诺的相关函件。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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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255 公司简称:梦舟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