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0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明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增加139.90%,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收到苏州特罗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铭德铝业和铭镌精密股权款所致;

  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97.16%,主要系本集团上年同期收到苏州特罗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铭德铝业和铭镌精密股权所支付的3亿元商业承兑汇票托收到账所致;

  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减少35.71%,主要系本集团转让子公司铭德铝业100%股权应收账款同时减少所致;

  预付款项期末比期初增加69.05%,主要系本集团原材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05.86%,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增加应收出售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存货期末比期初减少34.40%,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出售子公司100%股权存货相应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142.27%,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比期初增加149.30%,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投资苏州盖克贝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罗普斯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固定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42.73%,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铭德铝业和铭镌精密剥离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减少45.89%,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在建工程项目完工结转所致;

  无形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30.29%,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出售子公司100%股权,场地使用权相应减少所致;

  预收款项期末比期初减少93.41%,主要系本集团上期收到出售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减少50.87%,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缴纳企业所得税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减少45.29%,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支付工程款、出售子公司100%股权其他应付款相应减少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变动分析: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2.06%,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铭德铝业剥离营业收入减少及铝棒带料销售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31.83%,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营业收入减少成本相应减少所致;

  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32.25%,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4.1%,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管理费用相应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86.51%,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银行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0045.1%,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确认出售子公司股权收益及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86.58%,主要系本集团上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73.00%,主要系本集团资产处置较上期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69..33%,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支付员工慰问金所致;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45.59%,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确认出售子公司股权收益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3.64%,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建筑型材销售量下降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41.16%,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收到出售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745.28%,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利润分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将所持子公司苏州铭固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固模具”)100%股权出售给苏州特罗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交价格3,264.37万元,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2019年7月12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7)。报告期内特罗普已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于2019年7月15日向公司支付首笔35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定金,于2019年7月29日向公司支付1,350万元股权转让款。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恒金属”)于2019年9月27日与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德铝业”)签署《不动产转让框架合同》,铭恒金属拟将其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构筑物)等资产出售给铭德铝业,成交金额预计不超过1亿元。该事项已经2019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2019年9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出售资产的框架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8)。

  3、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4)。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ST罗普        公告编号:2019-074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会议应到董事5名,现场参会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钱芳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已刊登于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二、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明福先生、钱芳女士、陈鸿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鹏先生、权小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鹏先生、权小锋先生均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待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董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5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明福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1948年出生,中国台湾籍,高中学历。毕业后开始经商,1985年创建台湾罗普斯金并任董事长;1993年到大陆投资设立公司前身罗普斯金花格网,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罗普斯金控股董事、铭富控股董事、苏州特罗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吴明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5.46%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钱芳女士: 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后即服务于罗普斯金花格网,1994年-1998年任罗普斯金花格网总经理助理;1998-2007年历任罗普斯金花格网董事、罗普斯金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任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罗普斯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钱芳女士持有公司4.66% 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鸿村先生:董事、副总经理。1969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大专学历。1992-1995年任台湾罗普斯金业务员,1995-2007年历任罗普斯金花格网业务员、业务经理,罗普斯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2018年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任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鸿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目前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孙公司的高级管理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9年出生,博士,教授; 1988年以来,历任苏州大学会计学副教授、教授、系主任,以及财税学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苏州胜利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鹏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权小锋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11年起历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副教授、教授。现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教授,兼任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权小锋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权小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ST罗普            公告编号:2019-077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2日下午14:00

  (2)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1日15:00至2019年11月12日15:00。

  5、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三楼会议室。

  8、 会议股权登记日: 2019年11月4日

  9、 出席对象:

  (1) 截止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3人)

  (1)选举吴明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钱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陈鸿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2人)

  (1) 选举黄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权小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应选2人)

  (1)选举蓝振隆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余红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第一项、第二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10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11月5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9年1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6:30。

  3、 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 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215143

  (3) 联系电话:0512-65768211

  (4) 传真:0512-65498037

  (5) 联系人:夏金玲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33;投票简称:罗普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15:00至2019年11月12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5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注: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9-078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9年10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经全体与会代表投票表决,决议选举陆晓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职工代表监事陆晓梅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简历

  陆晓梅女士,1982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自2003年起历任苏州罗普斯金铝业有限公司业务助理、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办协理。自2015年12月起任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及女工委员。

  陆晓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9-076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