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19-07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80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2,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80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在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81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19-08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
●本次公司对中孚电力担保额度为1.5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中孚电力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20.66亿元;本次公司对林丰铝电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林丰铝电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11.31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70.29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2,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钱宇
注册资本:235,000万元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涉及审批或许可的,取得审批或许可后方可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孚电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534,067.82万元,负债总额为318,704.14万元,净资产为215,363.68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310,590.19万元,净利润为-29,312.1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544,807.07万元,负债总额为317,798.67万元,净资产为227,008.40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103,985.55万元,净利润为11,644.7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林州市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鲁班大道东段北侧
法人代表:管存拴
注册资本:33,168万元
经营范围:铝锭、氧化铝粉、铝制品生产销售(以上各项涉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林丰铝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林丰铝电资产总额为141,039.09万元,负债总额为229,039.23万元,净资产为-88,000.14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244,234.61万元,净利润为-121,646.1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林丰铝电资产总额为134,756.56万元,负债总额为225,676.36万元,净资产为-90,919.79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为2,787.38万元,净利润为-2,853.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公司拟为中孚电力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1年;以上融资主要用于补充中孚电力流动资金。
(2)本次公司拟为林丰铝电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2,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担保期限1年,融资主要用于补充林丰铝电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中孚电力目前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中孚电力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林丰铝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林丰铝电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2,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0.34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70.29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12.94%,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7.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72.83%;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公司实际担保总额13.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40.11%。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为102.5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310.63%。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董事会已对中孚实业为中孚电力、林丰铝电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论证。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比例较高,公司应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同意中孚实业为中孚电力、林丰铝电提供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19-08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林州市林
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
● 被担保人名称: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林丰”)
● 本次担保额度为2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广元林丰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0元。
●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70.29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在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郭庆峰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经营范围:铝锭(液)、氧化铝粉,铝制品生产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广元林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林丰铝电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元林丰资产总额为3,684.43万元,负债总额为600.00万元,净资产为3,084.43万元,2018年1-12月利润总额为-20.75万元,净利润为-15.5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广元林丰资产总额为83,203.00万元,负债总额为59,255.41万元,净资产为23,947.59万元,2019年1-6月利润总额为-115.79万元,净利润为-86.8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及林丰铝电拟为广元林丰在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3年,此笔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资金主要用于广元林丰25万吨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建设。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广元林丰系公司为实施林丰铝电电解铝产能战略转移而设立的项目公司,为支持该产能转移顺利推进,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林丰铝电为广元林丰在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0.34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70.29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12.94%,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7.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72.83%;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公司实际担保总额13.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40.11%。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为102.5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310.63%。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董事会已对中孚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林丰铝电为广元林丰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论证。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比例较高,公司应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同意中孚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林丰铝电为广元林丰提供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19-08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2,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在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