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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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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胡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

  2、 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5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9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胡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068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06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07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07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6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9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鹿海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2019-067号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2019-069号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2019-070号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2019-071号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8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根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建议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19】172号)的意见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订的对照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修改后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9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6号)核准,由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407,9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25元。截止2017年10月3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407,9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24,457,37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9,771,172.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686,203.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7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投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0月1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

  注1、注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和“3.0MW、6.0MW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并结项,其节余募集资金合计7102.50万元(实际转出额),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注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风塔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8,307.55 万元(不包含未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和活期利息用于新项目“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决定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在行业标准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公司对产品质量、工艺标准、生产安全及环保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车间基建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但该项目涉及环保规划周期较长,审批流程较为复杂,受相关工作滞后的影响,相应的配套项目尚未完工。其次,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工艺要求较高,自动化装备投入较大,安装调试时间会适当延长。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慎查验,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振江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0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

  ●项目结项后结余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6,618.53万元(此余额不包含未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6号)核准,由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407,9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25元。截止2017年10月3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407,9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24,457,37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9,771,172.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686,203.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7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风塔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8,307.55 万元(不包含未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和活期利息用于新项目“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6.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12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此余额不包含未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截至2019年10月12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规定实施,不存在违规现象。

  (二) 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12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此余额不包含未到期理财产品及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对部分设备型号及数量进行了优化。同时,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618.5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户,并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上述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营运能力。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上述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并取得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董事会及监事会相关决议,保荐机构认为:振江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振江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振江交通轨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振江”)拟与江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电力”)签订《机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振江电力为连云港振江产业园项目提供机电工程建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胡震先生回避了表决。该项关联交易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关联交易概述

  连云港振江和振江电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振江电力为连云港振江在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镜花缘路58号的产业园项目提供机电、电气、给排水工程。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电力”)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文虎

  注册资本:2,8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江阴市临港街道江市路17号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太阳能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光伏自动化成套控制装置系统的设计、研究、开发、销售、安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自动化控制设备的安装;建筑劳务分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维修、维护、运营;室内外装饰工程、光伏电站、防雷工程、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力器材、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胡震先生持有振江电力50%股权,并担任振江电力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振江电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发包人(甲方):连云港振江交通轨道设备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江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连云港振江轨道产业园紧固件车间建设项目-机电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镜花缘路58号;

  工程内容:1、厂房内部机电、电气、给排水工程。

  (三)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1、施工图范围内厂房内部机电、电气、给排水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即施工所需人工、材料费和机械由承包人负责。

  (四)预计合同工期及预计金额

  施工起始期间: 2019年11月至 2020年9月

  合同总造价:300万元(工程量按实结算)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规以及《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2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1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1日

  至2019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9 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大会有序组织和召开,建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参会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授权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如下: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19 年 11 月 4 日,9:00-15:00

  2、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函或传真登记

  1、联系地址: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邮编:214441)

  2、联系传真:0510-86605508

  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

  3、联系电话:0510-86605508

  4、联系人:袁建军、巫健松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507                                              公司简称:振江股份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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