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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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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757                                             公司简称:大元泵业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韩元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德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敏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19-056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元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19-057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二)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元再主持;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议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参与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四)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意见如下: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品种为较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公司能够有效控制风险;通过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19-058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前期对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实际购买日期在本决议有效期内即可)。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管理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高的回报。

  2、管理额度: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前期对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

  3、管理方式: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等具有高风险特征的理财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组织。

  4、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实际购买日期在本决议有效期内即可)。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对此,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通过内控流程对投资理财产品行为进行规范和控制,特别是针对投资产品准入范围进行严格审批,确保投资安全。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和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的周转。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公司已建立了必要的风险控制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品种为较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公司能够有效控制风险;通过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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