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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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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9-076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占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予以同意。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太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太龙”)的控制与管理,公司拟用现金39.54万元收购少数股东蔡贵森持有的4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深圳太龙100%股份。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考虑到控股子公司漳州市太龙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太龙”)目前的注册资本较低,已不能满足市场竞争的需要,为提升其市场竞争能力,经各股东协商一致,同意按照现有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共同以现金对漳州太龙进行增资1,5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900万元,李英增资6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漳州太龙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60%。

  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9-077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汉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予以通过。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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