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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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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19-050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巨轮智能”)于2019年10月14日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69号)。接到问询函后,公司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有关问题进了认真的核查及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说明如下:

  问题一、报告期内,你公司商业保理业务营业收入 2.44 亿元,营业成本 1.03 亿元,毛利率 57.56%。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应收商业保理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应收商业保理款分别为 13 亿元、3.24亿元,上述应收商业保理款风险分类情况全部为正常类。1、请结合你公司商业保理业务利率定价和依据,对比分析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补充说明你公司商业保理业务毛利率的合理性。2、请向我部报备你公司应收商业保理款前五大客户的名称,前五大客户与你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列示前五大客户的保理业务模式及进展,并结合客户情况说明公司的保理业务本金及利息是否存在回收风险。3、结合应收商业保理款客户情况、同行业公司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将全部应收商业保理款列为正常类的依据及合理性,你公司应收商业保理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说明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商业保理款情况及合理性。

  回复:

  1、公司综合考虑客户的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历史还款记录、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关系、融资规模、期限及市场资金成本、客户接受度等不同维度的因素后,与客户确定最终价格。公司利率定价始终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同时考虑适当让利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经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对比,公司商业保理业务毛利率属于行业正常范围内。

  ■

  2、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商业保理款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2019年6月末应收商业保理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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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第四大客户自报告期末至本回函披露日未有需要付还的款项,因此上表中未有相应的已回收款项。

  前五大客户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前五大客户保理业务模式全部为由应收账款买方确权的公开型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截止回函日,已到期保理业务本金及应收保理利息均已按期足额回收。

  公司商业保理业务客户均经过我司严格的贷前、贷中、贷后风险审查,我司在确保底层资产真实有效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手段对业务风险进行实质性把控,截止回函日,各客户回款正常,尚未发现有本金及利息存在回收风险的保理业务。

  3、公司应收商业保理款按客户已到期的款项是否逾期、未收以及欠款已逾期的期数,划分为4类风险类型,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4类风险类型及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

  部分上市公司应收商业保理款风险类型划分标准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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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保理业务的风险类型分类、划分标准来看,公司与以上上市公司基本相同。公司着重风险管理,从严选择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保理业务客户信用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公司已到期保理业务本金及应收保理利息均已按期足额回收,未发生逾期或展期情况,符合划分标准中的正常类,因此,我司将全部应收商业保理款列为正常类,按0.2%的标准计提坏账准备。上述各相关上市公司未逾期应收保理款全部都列为正常类,若按上述上市公司划分标准,公司的应收保理款也符合正常类划分标准,公司将全部应收商业保理款列为正常类是合理的。

  经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对比,公司应收商业保理款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在行业内中属于合理水平。

  根据公司应收商业保理款回款情况、客户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公司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已充分计提应收商业保理款坏账准备。

  4、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到期的应收商业保理款均已按期足额回收。按照合同约定一年以上到期的应收商业保理款余额3.24亿元,均为应收租赁保理款项,由于底层融资租赁资产的期限均为一年以上,故应收租赁保理款项的期限也相应超过一年。我司在开展租赁保理业务时均严格按照底层资产的还款期限设计融资期限,确保保理业务的自偿性和合理性。

  一年以上到期的应收商业保理款保理客户统计(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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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二、报告期内,你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营业收入 0.27 亿元,营业成本 0.08 亿元,毛利率 71.17%。报告期末,你公司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款余额 3.28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2.17 亿元。1、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补充披露你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毛利率的合理性。2、请向我部报备你公司融资租赁款前五大客户的名称,前五大客户与你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并结合客户情况说明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本金及利息是否存在回收风险,请说明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回复:

  1、报告期内,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毛利率 71.17%,经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对比,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毛利率属于行业正常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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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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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第三大、第四大及第五大客户自报告期末至本回函披露日未有需要付还的款项,因此上表中未有相应的已回收款项。

  公司前五大应收融资租赁款客户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公司通过期末对各融资租赁客户的基本经营状况、行业概况及租金还款记录等进行审查、评估,分别认定风险层级,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基数为应收融资租赁款账面数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余额,如存在保证金款,则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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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租赁客户租赁业务本金及利息还款记录良好,均为正常类,按0.2%的标准计提坏账准备。截止回函日,各客户回款正常,尚未发现有本金及利息存在回收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

  经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对比,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在行业内中属于合理水平。

  部分上市公司正常类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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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客户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回款情况,公司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已充分计提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

  问题三、你公司 2019 年半年报中披露,金融、类金融企业天然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征,要求具有较高的风险防控意识并建立相应的风险防控体系。公司因业务结构发展需要,正在开拓商业保理等类金融业务。请结合你公司风险防控体系,补充说明你公司进行商业保理业务扩展时,如何进行风险防控,并说明其有效性。

  回复:

  1、公司以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制定的《商业保理业务风险管理操作指引》、商务部颁布的《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作重要参考,秉持风控全链条、全视角、全流程管理的理念,基于企业实际发展情况,从客户准入、项目审批流程、贷后风险管控等多个方面,实现业务专业化、操作规范化、规范流程化、流程简单化的风险管理策略和制度,制定了相关详细的规范化文件,包括《项目准入管理办法》、《项目尽调与审批管理办法》、《投后管理办法》、《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办法》和《资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等,使风险管理贯彻到业务各环节中,构建了规范化、标准化的有效保理业务风险管理体系。

  2、公司将上述风险管理制度规范全部贯穿至保理业务管理系统中,实现风控管理贯彻到每个环节。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公司能够在满足风控要求的前提下,高效、标准、精确地实现客户和项目的贷前、贷中、贷后管理。随着市场发展的需要以及公司业务模式的逐步创新,公司的风控体系从实际出发,坚持“风控兼顾效率与服务”的原则,寻求更有效、科学的管理手段,继续优化业务和风控流程,确保实现公司业务发展和资产质量双提升。

  3、公司严格遵守《资产质量分类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对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并将该分类纳入日常的业务管理工作中,根据资产风险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调整统计汇总风险分类结果,从而实现全面识别、反映和监督公司保理、租赁业务风险,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质量,提升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的能力。

  截止回函日,公司到期保理业务本金和利息均能按期足额收回,未有逾期情况发生。

  问题四、关于流动性。1、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3.68 亿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 2.66 亿元),短期借款 12.5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8 亿元,其他流动负债 3.19 亿元。2、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应收商业保理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应收商业保理款分别为13亿元、3.24亿元,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款余额3.28亿元,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2.17 亿元。请你公司结合期末货币资金、应收商业保理款、融资租赁款期后回款计划,上述负债期后还款计划,补充你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你公司是否对此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回复:

  1、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3.68 亿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 2.66 亿元、其余资金余额1.02亿元。期末受限货币资金中含有向金融机构融资的保证金1.70亿元,到期可用于归还相应的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按照2019年6月30日存量保理、租赁业务合同还款计划,公司预计在2019年下半年内回收资金10.32亿元,2020年上半年回收资金5.05亿元。

  2、公司有息负债还款时间有计划错开,公司根据各借款还款时间都准备了相应的还款计划,日常周转风险可控。

  3、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高度重视现金流管理,严格控制各项非经营性开支,加速货款回笼和资金周转,近年来现金流量情况良好,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公司经营现金净流量分别为3.6亿元、4.5亿元、1.96亿元,为公司在防控流动性风险方面提供了支撑。

  4、公司信用良好,按时还本付息,与各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至2019年6月底,在银行中尚有8.5亿元授信额度未有动用,为公司按时偿还上述债务提供进一步的保障。

  5、公司在开展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严格实行客户准入制度。从客户融资用途及应收账款的合理性、真实性,自有资本的充足性,盈利模式的稳定性以及还款意愿等方面来确定授信客户准入条件。尽调阶段,公司通过对拟授信主体、上级股东及其管理公司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考察、工商异常及涉诉查询、关联情况排查、负面舆情甄别等主体尽调工作,从信用记录、经营风险、企业诚信等多个维度披露主体资信情况。在业务投放前,公司将对底层应收账款或应收租赁款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底层资料的勾稽关系交叉比对、结合外部公开信息查询如发票真伪查询、中登网应收账款转让登记、保理文件买方确权等措施,把控底层资产相关风险。对于投放后的存量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遵循《投后管理办法》、《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办法》及《风险预警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存量客户定期开展投后管理工作。投后管理工作包括投后跟踪检查、风险监测、评级预警、本息回收、逾期催收、资产处置等操作环节。截止回函日,各客户回款正常。

  6、公司于2016年1月成功发行了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总额11.5亿元,债券存续期为5年,在第三年即2019年债权人可行使回售权。由于外部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大部分债券持有人均要求在2019年1月满三年时提前回售,回售金额合计11.59亿(含利息)。为回应债权人诉求,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自2018年第三季度始即开始采取多项措施回笼资金,并于2019年1月28日一次性全额偿还。同时公司考虑到剩余债券存量较小、流动性大幅下降,为维护债权人利益,公司已于2019年3月15日主动将剩余债券本息总计5150.42万元提前兑付,上述债券还本付息共计超过12亿。在当时外部环境严重不利的情况下,能够按时足额一次性偿付大额到期债务是公司在流动性管理方面的成功实践,也充分说明公司在防控流动性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做法是行之有效的。

  7、为适应近年来宏观环境发生的巨大变化,公司也积极采取各项应对措施,进一步调整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改善财务结构,保障营运资金,公司第三季度通过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博星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回收转让款人民币29,000万元,在8月31日之前已全额到账,有力地改善了公司的流动性(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25日、2019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4)》、《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5)》)。

  8、根据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应收商业保理款、融资租赁款的期后回款计划,在正常情况下能够满足公司有息负债的各期还款计划的顺利实施。为避免可能出现的非正常情况对公司流动性造成影响,公司对此将持续保持高度关注,并制定相应的针对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转让资产提前储备应急资金、预留足额银行信用额度等以备不时之需。目前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处于总体可控状态。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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